在证券市场中,有为数不少的投资者往往有“别人赚的就是我赔的”这样的想法。
其实不然,在一个下跌的市场中,甚至所有的参与者都是输家,因为其市值在不断“缩水”。在一个不断上涨的股市中,则甚至人人都可以是赢家,因为其市值在不断增加。假如是在一个不涨不跌的股市中,其实也不是“一个人输的就是另一个人赢的”那么简单。
股市,甚至还不是一个“零和游戏”,而是一-种“负和游戏”。因为只要投资者在市场上交易,你就不得不付出交易费用。以交易费用中的印花税为例,就以第一天按 新印花税标准收取的2007年5月30日为例,当天两市4000亿元的成交额就一下子交掉了24亿元的印花税,比起老的印花税标准米,多交了16亿元。而这些国家收取的费用将不可能再回到市场,对整个市场而言,意味着资金的净减少。
同时,证券交易中投资者还得支付券商的佣金,若以平均千分之二的标准计算,“5*30” 那天市场所付出的总交易佣金就有16亿元。不计算其他费用,光印花税和佣金,市场就得支付高达24+16=40亿元的费用。因此,假如市场中没有资金流入和流出,两个市场--天4000亿元的成交额,光印花税和券商佣金就可以让市场的总资金额减少40亿元。由此可以看出,投资者一部分亏损的钱可能确实转变成了另一些投资者的盈利,但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彼得·林奇认为,认定某人在股市上获取的利润就是自已所赔并不是一种积极的股市投资的态度,而这种态度会引导投资者走向疯狂。比如当觉得自己错过了太多好股票时,就会自我责备为此损失了数万元甚至数百万元:当卖掉某个股票,而这个股票随后大涨了100%时,他可能会忽然自言自语道:“我遭受了损失100万元的打击”。
这种想法最糟糕的地方,林奇认为它会引导投资者去买本来不该买的股票。他总结认为,如果一个投资者只是为了赚回在没市中所赔的钱而进行投资,那么有可能为此损失更多的钱。
彼得·林奇指出,投资者总有一种本能的认识,认为既然事情已经变糟了,那么就不可能变得更糟。但事实上,情况并不往往是这样的。他举例说,在1981年,美国有4520口开油钻井,到1984年只有2200口了。那个时候,许多投资者认为最糟糕的时候已经过去,开始购买跟石油服务有关的股票。但两年以后,油井却只剩下1686口,其后,油井更是缩减到1000口之内。
再如,当运送汽车服务企业从高峰时1979年的95650家下滑到1981年的44800家时,人们都满怀惊喜地投资到这一行业的公司股票上去。毕竟那是17年来的最低点,没有投资者相信还能有进--步下滑的空间。但是,1982年时就下滑到17582家,到1983年更是下滑到只有5700家。 算下来,这样一个以前十分兴旺的行业,在仅仅4年的时间内失去了90%以上的容量。不错,黎明前总是黑暗的,但是,并非只要是黑暗的,过后就一定是黎明。毕竟,黑暗之后往往可能有更黑暗的时候。只有最黑暗的时期过去之后,才有可能出现黎明。
有人认为,在2007年“5*30”暴跌中,从指数4300点下跌到3400点出现连续5、6个跌停板的个股,其最黑暗的时期,已经过去。但事实上,恰恰是这些前期暴跌中的大部分个股,不仅在大盘再次从3400点回到4300点的大反弹中毫无作为,而且在其后始于“6·20” 的再次大盘下跌中,继续大幅下滑,在指数并未创出新低的情况下,纷纷再创新低。
当然,不管是大盘也好还是个股也好,判断“黑暗”并不难,难的是判断什么是“最黑暗”。因为只有到了“最黑暗”,才有可能迎来“黎明”。但是,就像林奇等投资大师所认为大盘不可预测的那样,什么时候是“最黑暗”其实也难以预测。
既然如此,投资者最好不要把精力放到“黑暗”、还是“最黑暗”这样的问题上,而把精力放到对个股、对公司基本面的深入挖掘上。一家公司的价值只要仍是高估的,即使股价出现了连续暴跌,也并不值得介入。因为在其后的价值回归中,很可能会有更黑暗的时期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