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各项新技术的发展,犯罪分子在支付结算方面的作案手段呈现多样化和高科技化,方法和形式不断翻新,给银行支付结算风险防范造成很大冲击,如何应对新形势下的考验,成为银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新形势下面临的主要支付结算风险
(一)虚假开户情况增多,银行面临开户合规性考验
不法分子或利用虚假证件进行开户,或是企图利用银行账户进行非法行为而冒用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如近期热议的网购身份证开户事件,利用他人真实身份证冒用他人名义开立账户;或是为了掩藏实际收入规避资金监管利用伪造变造开户证明文件开立虚假账户,为非法资金转移提供有利渠道。从银行柜台堵截不合规开户行为数量来看,呈现明显上升趋势。银行机构在开户环节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得逞,进而产生结算风险。
(二)电信诈骗频发且手段多样,客户损失惨重
电信诈骗类案件近年来发展突出且形式多样,受害群体范围广泛。除了利用电话、短信、QQ等渠道以冒充熟人、发布中奖信息等方式为诱饵实施诈骗外,还有利用网上购物平台、网银平台等设立钓鱼网站诱骗受害人,更有甚者冒充公检法、工商、银行、电信等单位工作人员向受害人拨打电话以被他人盗用身份证、银行卡消费、电话欠费等理由骗取受害人汇入资金,损失惨重。
(三)内外勾结案件时有发生,防范形势严峻
有些银行内部人员与企业会计相互勾结,通过私备证件,伪造银行预留印鉴卡,冒充其他单位名义开立结算账户,利用银行管理漏洞及自身职务之便挪用企业资金;有的甚至为了一己私利违规给企业提供过桥资金,并利用银行公章管理不严的空隙以银行名义为企业借用过桥资金提供担保,帮助企业以虚假贸易合同、虚假交易背景、虚假交易主体获得大额资金,令银行蒙受巨额损失。此类牵扯银行内部人员的案件往往涉案金额巨大,不但使银行面临财产损失,也面临着一定的声誉损失。
(四)围绕信用卡进行的违法行为增多,应引起关注
信用卡因其特有的“先消费、后还款”功能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同时也成为很多犯罪分子关注的对象。他们有的打着银行的名义成立虚假中介公司以交纳保证金为前提以为其办理大额信用卡为诱饵进行诈骗;有的非法盗用他人信息多头办卡从而进行盗刷或者恶意套现,长时间占用银行资金;有的用非法获取的持卡人卡片信息进行网络交易、电话邮购等。以信用卡为中心的违法犯罪行为如何防范,应引起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的重视。
(五)利用英特网进行高科技作案的违法行为日益突出
支付电子化已成为近来支付结算的发展方向,但它在为人们提供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可轻视的风险。比如某些虚假购物网站利用货品打折、转让等方式诱使受害人完成网上资金支付却拒绝交付货品或者盗用受害人网络注册信息盗取资金;比如以支付宝、微信支付为代表的一些支付平台为方便客户提供的一些小额支付免输密码等服务,一旦手机丢失就将面临资金被盗的风险隐患,类似的案件也时有发生。
(六)票据风险主要向“银行承兑汇票”集中,“变造票”频现
当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银行票据进行诈骗的金融案件也较为常见,由于银行承兑票据具有金额大,流通范围广且易于变现等特点,已成为不法分子作案的主要目标。伪造票据的水平越来越高,几可乱真。而票面要素完全相同的“小票”改“大票”,迷惑性更强,电子查询无法发现,隐蔽性强,破坏力大,成为不法分子主要的作案方式。
(七)银行核心系统不同程度存在漏洞,智能化水平不高
目前,大部分银行机构都有适合自身的一整套完整的操作系统,但安全性参差不齐,仍无法避免系统出现漏洞,为“有心人”作案提供便利。有些银行操作系统历史悠久,无法兼容新技术新功能,比如部分银行仍无法实现电子验印功能,业务量大时又将传统的人工折角验印流于形式,为支付结算业务带来极大安全隐患;比如有些银行操作系统对内部账户或内部科目缺乏监管,对某些科目的长期挂账没有及时清理,为内部人员作案埋下了风险隐患。
二、新形势下支付结算风险防范措施及对策
(一)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把“开户”关
银行在办理开户业务时应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将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同时加强鉴别假身份证件的专业培训,提高柜面鉴别能力。对于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开户情况,要更加重视,要反复核对照片和真人信息,重点对五官中的耳、鼻、口等认真核对,对于有疑问的要通过进一步交谈或提供辅助证件等进一步核实,严禁核对形式化,及时掌握不断出现的新的虚假开户资料特征,严把“开户”关。
(二)加强电信诈骗公益宣传,做好防诈骗提醒
银行应积极对支付结算进行正确的宣传引导,利用自身网点、媒体等资源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客户正确认识支付结算业务,尤其是对不断涌现的电信诈骗类案件,要做好公益类宣传,对于柜台发现的疑似诈骗转账业务,要主动提醒客户,避免客户损失。还要制定相应的应急机制,一旦出现电信诈骗类案件要积极响应,调动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尽可能减少诈骗案件的发生。
(三)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落实问责机制,警钟长鸣
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最终做到所有业务都有规可依,避免出现制度“盲区”。要特别加强开户环节、大额支付环节和对账环节制度执行情况的监控检查,切实防范资金风险。建立和完善问责机制,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以对违规人员真正起到震慑作用。
(四)建立信用卡风险防范体系,有效管理信用卡风险
信用卡营销人员应切实履行自身工作职责,实地探访办卡客户工作单位,确保本人填写开卡申请表,并对客户做出必要的风险提示。银行应建立完善的信用卡风险防范体系,对出现恶意套现等违法行为的持卡人作出例如加入黑名单管理、降低信用卡额度及法律追缴等措施,有效管理信用卡风险。
(五)制订电子化支付管理办法,统一规范银行及支付网站操作规定
人行等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针对电子支付管理的制度法规,以规范电子支付行为,对银行及电子支付平台形成统一的约束指导,并从制度上约束电子支付操作行为。尤其应统一将账户支付密码作为支付的必须依据,避免出现因规定不一致造成的公众上当受骗的情况。同时,银行应严格网上银行的准入条件、资料审查等,对办理网上银行的客户给予必要的防风险提示。
(六)加强学习和培训,完善配套设备,提高票据风险防范能力
针对不断翻新的票据造假手段,银行也应该加强票据识假辨假知识的培训,提升票据业务人员识假辨假的能力,并在业务处理过程中利用各种先进仪器做好票据识别工作,如求真的第三代自动票据鉴别仪。在签发票据环节,应准确了解掌握客户真实的贸易背景等相关信息,避免出现“大票带小票”现象。
(七)不断完善核心系统,提高“机控”水平
银行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不断完善核心操作系统,从系统上对内部账户等敏感环节进行控制与约束,减少系统漏洞,提高系统智能化水平。特别是对一些重要环节加强“机控”,着力避免人为操作带来的不确定因素,为风险防控提供系统支持。
过去30年,全球价值链给全球经济带来深刻变革,国际金融融合日益明显,跨国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建立境外子公司或离岸发包来实施其国际经营。2017年中国金融外包市场规模约为608亿元,2018年预计将达到795亿元,比2016年的466亿元分别上升30.5%和70.6%,业务规模仅次于软件信息服务业和制造业。当前在金融业进一步融合开放背景下,我国金融外包面临着诸多新机遇:一是政策机遇。随着更多境外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金融服务外包的发包群体进一步壮大,叠加国内多项鼓励支持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举措,金融服务外包面临良好的政策机遇。二是需求机遇。在国内金融改革的深化、数字普惠金融计划的实施以及金融科技迅猛发展的背景下,金融体系建设及改造需求将增加。混业经营的全能型金融集团、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业态都在业务内容和服务模式方面提出创新要求,也将释放更多外包需求。三是信心机遇。中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人民币加入SDR一揽子货币以及“一带一路”倡议实施等因素增强了金融发包企业对华发包的信心。
与此同时,新形势下我国金融外包也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一是全球经济长期的不确定因素可能破坏包括外包在内的全球价值链合作。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18全球经济展望》报告显示,全球经济长期出现不利的可能性加大,包括金融环境大幅收紧带来的压力、贸易冲突升级引发多边贸易体系崩溃的危险、保护主义的盛行和长期存在对包括服务外包在内的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破坏等。二是发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的压力引发跨国企业内部化发包。跨国企业面临NGO等组织各类CSR相关的检查的压力日增,亟须加强可持续供应链管理,强化对接包企业在环境污染、健康安全、劳动权益、人权和反腐实践等方面的合规管理。一些跨国发包企业会通过书面和现场审计等方式督促服务接包企业遵守与自己同一水平的国际合规要求,另一些企业则会通过内部化发包来降低风险、保护商誉。三是技术变更带来的价值链重构或引发外包回流。数字化、自动化,机器人和3D打印技术的应用正在重构全球价值链,新技术的采用使得劳动成本与生产的关联度不如之前紧密,离岸发包不如之前诱人。当前重大外包回流的迹象还不明显,但呼声很多,不少跨国企业认为回流有助于提高质量和品牌形象。四是国内积存的风险和强监管背景或导致部分接包企业出局。一方面,国内金融体系存在的诸如非金融企业杠杆率高企下“僵尸企业”占据信贷资源、债务积累难以消化,金融机构资产质量下降,金融产品创新无序发展等问题都可能影响金融发包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在金融强监管背景下,对金融服务外包企业的资质规模、合规设施措施等各方面的要求也将更为严格,从事金融服务外包业务的门槛更高,中小型企业或面临出局。
如何发展我国的金融外包业?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考虑对策。在企业层面,金融外包企业亟须加强对风险管控、监管技术、资产管理、支付清算等金融业务领域知识和技术能力的把控,提高专业解决方案交付能力;探索技术和商业合作模式创新,提升业务层级;积极配合金融机构的可持续供应链管理计划,注重品牌形象,合规守法经营,提高CSR建设水平,为金融业竞争力提高和稳定性保驾护航。国家层面则需要大力创造竞争的市场环境,在加强有效监管下,提高金融机构和金融外包企业的竞争力。一是进一步改善金融接发包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有国际竞争力、运行稳健的境外金融机构入驻。加大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力度,整治无序竞争乱象,从教育培训投入和税收政策等方面思考对策,扩大和提高金融外包从业者的规模、技能和从业意愿,减小金融外包企业的成本压力。二要对接金融科技创新研发,提高金融外包的价值含量。服务外包主要是基于IT网络交付的服务,金融外包能级的提升与企业在金融科技领域创新和研发关系密切。我国金融科技领域近年来蓬勃发展,创新活跃,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2018年金融科技领域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将继续快速发展,全球金融机构将建立各自的数字银行,建议建立金融外包与金融科技的有效对接机制,加大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三要对标国际,提高对外包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在印度,金融机构有面向外包企业的优惠贷款和专业服务部门,IT企业在注册一年内就允许上市,而金融外包企业在规模、资质、从业人员素质等方面都有一定的比较优势,我国应该对标国际,支持轻资产的金融外包企业通过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