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募增发的条件
为规范 以向社会公开募集方式增资发行股份的行为, 公募增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公开,保证 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
(2) 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经募足,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或配股)说明书所述的用途相符,或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已履行法定程序,资金使用效果良好,本次发行距前次发行股份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公司法》的相应规定。
(3)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本次发行完成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润水平;且预测本次发行当年加权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配股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水平,或与增发前基本相当。进行重大资产重组的 ,重组前的业绩可以模拟计算,重组后一般应运营12个月以上。
(4) 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 章程指引》的规定。
(5) 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6)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7)公司申报材料无虚假陈述,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同时还应保证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8) 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占用,或有明显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二、企业需提交的增资扩股文件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①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须公告3次;②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 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