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启动并上交各种文件
(一)确定中介机构和重组方案
与采用BVI设立公司境外上市方式相比,以H股、N股、S股公司方式境外.上市需增加聘请境内注册的土地及资产评估机构、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重组方案,应注意以H股、N股、S股方式,将可以受《外商投资主业政策》的限制。
(二)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文件,作为公司境外上市的预申请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在向境外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的初步申请前三个月,应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以下有关文件。
(1)企业境外上市的申请报告。
(2)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境外上市的文件。
(3) 承销商(保荐人)对公司境外上市的分析推荐报告。
企业确定中介机构后,还应将中介机构名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证监会商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之后,将会函告公司是否同意受理其境外上市的申请。
(三) 开展土地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及法律方面的尽职调查公司需由土地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分别对重组范围内的土地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评估,制作评估机构,并报有关部门确认( 对于是民营企业改组成立股份公司并在境外上市,其资产评估报告是否需由财政部确认,有待查询)。财务审计机构就公司前3年的财务状况出具审计联交易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并制作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四)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报送有关文件,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进行公司登记注册发起人应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向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提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报送以下相关文件。
(1)省级人民政府转报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函。
(2) 股份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企业资产重组方案。
(4) 公司章程草案。
(5) 资产评估报告。
(6) 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批复(如需要)。
(7)验资报告。
(8) 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
(9)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及外围方案的批复。
(10) 发起人的营业执照。
(11)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及涉及国家资产投项目的立项批复。
(12) 前3年经营业绩审计报告和未来1年盈利预测报告。
(13) 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草稿)。
(14)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设立的法律意见书。
(15)律师出具的关于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法律意见书。
(16) 其他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