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派发配股权证比不派配股权证对老股东更为有利。一是股东多了一些选择,若不参加配股,就可将配股权证以市价出售。更主要的是,当后市看好时,配股权证上市时将有一-段升水,特别是配股权证价格相对比较低,人们误认为配股权证可以以小博大,就将权证的价格炒得脱离实际价值,如深市股民曾经就将某配股权证炒到比正股价还高30%的价位。
在世界经济渐趋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中国企业强烈地需要尽快走出国门,积累国际化发展的经验,以期扩大国际影响,提升国际竞争力,境外证券市场为这一要求提供了广阔的舞台。
案例一: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增资扩股公告
根据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核准,本行将进行增资扩股,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份的类型
本次增资扩股发行股份的类型为人民币记名式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二、股权登记日
本次增资扩股的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7月25日。
三、增资扩股目标
本次增资扩股的目标是从现有的股份总额8.58亿股扩至10. 725亿股,拟募集股份总额为2.145亿股。
四、募集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增资扩股募集对象限定为股权登记日下午17: 00本行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所有(配)入股资金必须以现金方式出资认购,且必须是合法的自有资金,严禁用信贷资金认购。
五、募集比例和价格
本次募集按各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所持有的本行股份数,以每10股募集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募集股份,募集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1元。按前述方式计算出的可认购股份计至个位数,如果出现不足一股的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