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题主是走入了一个误区,股权并非是分配给员工的。
初创公司的股权分配,可以分两个方面,合伙人股权和股权激励。
项目初期,除了核心创始人外,可能还有联合创始人参与,也就是题主所说的一开始就只有3个人,如果都希望享有股份,那最好是有实际投资,股权的结构设计要避免平均主义,突出核心创始人的股权优势。(比如,核心创始人70%)
后续引进的团队成员,如果是公司的发展的核心成员,可以考虑作为合伙人的角色引进,同样最好是有实际投入资金。
其他的成员只是作为公司的团队成员,可以根据其岗位的重要性和贡献度作为股权激励对象。
举个栗子
比如,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股权结构为70%、20%、10%,为了表述方便,假设三人均完成了实际出资;
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形势较好,丁提出加入公司,出资50万,股权占比10%,完成出资后,公司的股权架构为:甲63%、乙18%、丙9%、丁10%;
公司引入技术合伙人戊,戊本身不出资,股份占比5%,约定从大股东甲的股份中分三年实现(1%、3%、5%),则此时公司的股权价格仍然为甲63%(戊的5%涵盖在甲的股份当中)、乙18%、丙9%、丁10%;
随着员工人数逐渐增加,公司绝对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由大股东甲拿出10%的股份作为期权池,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其中员工A、B、C三人作为第一批股权激励对象。此时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甲53%(戊的5%涵盖在甲的股份当中)、乙18%、丙9%、丁10%、股权激励持股平台10%(A、B、C的股权激励股份在持股平台中);
几个建议
1、股份不是福利,不要轻易分配
选择合伙人要慎重,最好合伙人能实际出资;
2、股权激励有所选择
股权激励对象应该是根据岗位重要性、员工贡献度、服务年限等因素综合考虑,应该只是少部分人能够享受的一种激励措施,而非普惠的员工福利
3、取得股份要支付对价
不论是作为合伙人还是作为股权激励对象,都需要支付一定的对价,只有有所付出,才能真正意义上起到激励的作用,无偿赠送的股份往往没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