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国际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基于商品交易中的存货、预付款、应收账款等资产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是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增加现金流量的融资方式。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有所发展,但仍处于起步阶段,依然面临着观念滞后、经营体制不顺、融资产品单一、授信管理与贸易融资特点不吻合等诸多问题,贸易融资在整个银行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因此,如何调整经营策略、加快创新、提速发展已成为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拓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面临的障碍
(一)经营管理体制不顺,难以形成合力和整体竟争力。花旗、汇丰等国际领先银行均以事业部形式设立贸易融资部门,专门负责该项业务的营销推动、业务管理等工作。而目前国内一些银行仍然把贸易融资业务定位在依附于公司业务的产品线条,营销、产品、风险审查、政策管理等分散在多个部门,业务主线不明确,职能边界不清晰,流程环节多,难以形成合力和整体竟争力,也无法满足贸易融资专业化服务和时效性要求。体制不顺成为制约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瓶颈。
(二)产品创新滞后,融资品种单一。目前国际贸易结算的非单证化趋势显著,而国内银行的贸易融资大都集中于信用证项下融资产品,对于汇款结算的配套融资风险难以把控,品种也相对较少,大量贸易融资需求未能满足。也就是说,各银行贸易融资业务仍以出口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传统方式为主,约占贸易融资总量的70%,而相对于保理、福费廷等较为复杂的业务则开展十分有限。供应链融资也主要集中于单一环节,整合化服务方案的可操作性较差。贸易链中货物及资金流动数据实时传递和动态分析的信息技术平台的建立尚处于初级阶段,不能将信息流与物流、资金流充分匹配起来。
(三)授信管理方法不合理,与贸易融资特点相悖。一些银行贸易融资授信仍然沿用传统授信方法,以净资产和资产负债率为基础核定授信额度, 而贸易型企业具有净资产少、负债率高、经营现金流量较大的特点,按现行办法无法测算授信额度或授信额度很小,不能满足融资需求。在业务准入上以信用等级为主要标准,对资信状况一般的客户要求提供抵押担保,使大量净资产较少,但贸易关系可靠、物流和现金流稳定的客户被拒之门外。
(四)风险管理体系不健全,风险控制手段落后。虽然各家商业银行建立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操作规程和管理办法,但内控效果不甚理想,一些分支机构为了完成上级行的任务指标考核,片面追求业务规模,粗放经营,风险隐患较大。
多措并举加速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各商业银行要从长远发展的角度、从信贷业务战略转型的高度认识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升银行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将其定位于未来发展的精品业务之一,区分责权利,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倾斜,为贸易融资业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借鉴国际通行的事业部模式,建立专业化经营管理体制。将国际贸易融资作为业务主线,建立专业化经营管理体制,是国际贸易融资发展战略的组织保障。事业部是全球领先银行普遍采用的组织体制,我国商业银行可借鉴推进国际贸易融资事业部制试点。国际贸易融资事业部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垂直管理。国际贸易融资事业部团队的设置是建立在以客户为中心的基础上的,即事业部围绕客户展开机构布局,按照服务客户的领域不同,设置不同的团队,以便专业化服务,同时又兼顾互相协作,共同服务。国际贸易融资事业部制有更专业化的组织结构和营销团队,能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提高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实施客户导向战略,加快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强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通过完善服务功能,创新贴近市场的融资产品,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提高客户对银行的认同度、依存度,增强银行对客户的议价能力。
首先,在细分客户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的国际贸易融资服务。比如,对需要用人民币购汇对外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又有规避汇率风险需求的进口客户,可以提供人民币全额保证金项下的海外代付加远期购汇等一系列产品的组合,既帮助客户降低成本,又可为银行带来多重收益,缓解头寸压力。
其次,由单一产品融资转变为提供产品组合或整体解决方案。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包服务方案,帮助客户解决融资需求、获得最佳效益,同时满足客户规避信用、汇率、利率、国家风险的需求。例如,基于客户出口环节的融资、结算、交易等综合需求,银行可以将基本出口类贸易融资产品与资金交易类产品有机组合,对业务流程进行一定改造和组合后,有针对性地向客户提供国际贸易金融综合服务方案,既包括打包贷款、出口商票融资、出口押汇等传统产品,又涵盖福费廷、出口保理等新兴融资服务。
第三,紧跟国际贸易结算方式的发展变化,关注整个国际贸易供应链的整合和价值链的管理。分析供应链各环节融资需求和风险特征,围绕客户潜在需求,研发适应市场的供应链融资产品。
第四,整合、开发境内外联动相关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
(四)建立专项授信评审体制,适度降低贸易融资准入门槛。根据贸易融资产品的特性,改进评审观念,创新评审方法。对根据企业财务状况无法核定授信额度或单笔贸易额较大而授信额度不足的,在确保交易债项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按照单笔业务风险值核定(调增)专项授信额度。调整贸易融资业务准入,强调交易条件(包括交易对手、交易商品、合作关系和履约记录等),适当弱化企业资信要求。对能有效控制交易项下物权或应收账款的贸易融资业务,可不要求客户另行提供保证金或担保。
(五)贯彻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加强对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防范。当前经济调整时期,各类行业发展前景不明朗、各种投资项目信息不对称和预期收益不确定,是一个既十分考验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又十分考验风险掌控力的特殊时期。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应贯彻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加强对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防范。
首先,制定风险控制策略。银行应把风险控制渗透到企业的各个经营环节,对企业实施资金流和物流的控制,从而动态把握风险。从对单一客户的离散风险控制变为对产业链客户群的交叉风险控制,其实质是以整体风险控制取代局部风险控制,提供覆盖产业链整体的融资和风险解决方案。
其次,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建立贸易融资贷前风险分析制度。商业银行要严格审查和核定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通过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汇率风险等进行分析,慎重选择融资客户、境外代理行、保理商和信用担保机构等交易对手。同时审查进出口项目本身贸易背景是否真实可靠、是否能够有效控制资金流或物流。选择行业较为成熟、信用记录良好、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客户提供融资,是防范国际贸易融资风险的最佳途径。另一方面要做好贸易融资贷后管理。商业银行要加强对客户单证流和货物流的日常监控,加强对进口融资项下货物销售回笼资金的监督,防止客户挪用资金,造成被动垫款。
第三,全面检视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将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进行分类,如大宗商品融资与普通商品融资,承兑前融资与承兑后融资,有追索权融资与无追索权融资,装运前融资与装运后融资,等等。当前,商业银行应该通过对宏观经济的分析,采取较为保守的产品或调整产品结构中的参数,降低产品的风险。
第四,充分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的信用,规避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进口国的国家风险。如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二级市场做代理福费廷业务、贸易项下风险参与,从而优化贸易融资的风险构成,分散、转移和降低商业银行的风险。此外,积极鼓励出口商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放心保)。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业务集保险与融资于一身,出口商在向银行申请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之前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无疑给融资银行多了一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