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EVA计算方法
并购双方均为国有大型企业,为简化计算,现以国资委第22号令《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对经济附加值EVA计算的相关规定为基础,计算并购双方并购完成之后的EVA变化情况。
根据经济增加值考核细则,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公式如下:
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税后净营业利润-调整后资本x平均资本成本率
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x50%)x(1-25%)
调整后资本=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
通过上述EVA的计算公式可以看出,提高企业增加价值有三种途径:一是通过更好地经营现有的资本和业务提高企业的税后净营业利润;二是投资一些回报率高于公司资本成本的项目;三是提高资本运作效率,加速资本的回流,把资本从现有的资本项目中解放出来。
在运用上述公式计算企业增加值时,应当注意调整以下会计科目:
①利息支出,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财务费用”项下的“利息支出”。
②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管理费用”项下的“研究与开发费”和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对于为获取国家战略资源、勘探投入费用较大的企业,经国资委认定后,将其成本费用情况表中的“勘探费用”视同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按照一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予以加回。
③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
a.变卖主业优质资产收益:减持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所属 股权取得的收益(不包括在二级市场增持后又减持取得的收益);企业集团(不含投资类企业集团)转让所属主业范围内且资产、收入或者利润占集团总体10%以上的非 资产取得的收益。
b.主业优质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转让收益:企业集团(不含投资类企业集团)转让股权(产权)收益,资产(含土地)转让收益。
c.其他非经常性收益:与主业发展无关的资产置换收益、与经常活动无关的补贴收入等。
d.无息流动负债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对于因承担国家任务等原因造成“专项应付款”、“特种储备基金”余额较大的,可视同无息流动负债扣除。
e.在建工程是指企业财务报表中的符合主业规定的“在建工程”。
另外,关于资本成本率的确定,细则中也做了如下明确规定:
①中央企业资本成本率原则上定为5.5%。
②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较重且资产通用性较差的企业,资本成本率定为4.1%。
③资产负债率在75%以上的工业企业和80%以上的非工业企业,资本成本率上浮0.5个百分点。
④资本成本率确定后,三年保持不变。
2)EVA计算过程
由上述细则计算分析并购双方并购完成前后的EVA变化情况,计算过程如下:
表4-2为并购双方历年税后净营业利润根据公式:经济增加值=税后净营业利润-资本成本,可以得到双方企业并购前后的EVA,从而通过比较分析得出结论。
表4-2 并购双方历年税后净营业利润计算
中国平安2011年和2012年的EVA均为负值,且增长率为-6.61%,但并不是由此次并购造成的。上海家化的总资产为36.46亿元,而中国平安的总资产则超过2.8万亿元,上海家化仅占其总资产的0.13%,其对中国平安的影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总体来说,此次并购对上海家化的影响是正面的、积极的。上海家化的营业收入从2011年的35.77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45.04亿元,增长幅度搞到26%,充分显示了这一次中国平安对其并购的成功和正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