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岸人民币和在岸人民币之间也会相互影响
1、通过跨境进出口企业贸易结算。当离岸人民币比在岸人民币弱时,也就是在国内换1美元要花掉6.7元人民币,在出了国换1美元则要用7元甚至更高的价格,跨境出口企业会倾向于在岸市场上交易,因为同样的美元收入在离岸市场可换得更多的人民币收入。出口企业在岸市场卖出美元、买入人民币又会使离岸人民币升值。
跨境进口企业则倾向于在在岸市场上交易,因为同样数额的美元进口支出在在岸市场可用较少的人民币购买即可。进口企业在在岸市场上出售人民币、买入美元的行为又会使在岸人民币贬值。
2、通过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DF)市场。离岸金融机构也不允许在在岸人民币市场上进行任何活动,在岸金融机构不允许在离岸人民币市场上交易。因此交易者们不能直接在离岸和在岸人民币市场之间进行套汇交易。然而都可以再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DF)市场上进行操作。NDF是一种离岸金融衍生产品,在岸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在岸人民币远期市场和NDF市场进行套汇。在岸人民币远期市场约定的汇率与NDF上签订的远期汇率间存在着价差,高卖低买,离岸人民币汇率与在岸人民币汇率因此缩小。离岸金融结构则可以通过离岸人民币远期市场和NDF市场进行套汇,使在岸和离岸人民币汇率趋同。
3、信息或信心渠道也会导致两地汇率趋同。举个例子,在周边国家经济前景恶化的情况下,离岸投资者对内地经济增长的信心也可能下降(因为周边国家是中国的重要出口目的地),这样离岸人民币汇率可能贬值,这又会影响在岸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从而带动在岸人民币汇率同向变化。
二、在岸金融市场与离岸金融市场的区别
1.是摆脱了任何国家或地区政府法令的管理约束。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必须受所在地政府的政策法令的约束,而欧洲货币市场则不受国家政府管制与税收限制。因为一方面,这个市场本质上是一个为了避免主权国家干预而形成的"超国家"的资金市场,它在货币发行国境外,货币发行国无权施以管制;另一方面,市场所在地的政府为了吸引更多的欧洲货币资金,扩大借贷业务,则采取种种优惠措施,尽力创造宽松的管理气候。因此,这个市场经营非常自由,不受任何管制。
2.是突破了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业务汇集地的限制。传统的国际金融市场,通常是在国际贸易和金融业务极其发达的中心城市,而且必须是国内资金供应中心,但欧洲货币市场则超越了这一限制,只要某个地方管制较松、税收优惠或地理位置优越,能够吸引投资者和筹资者,即使其本身并没有巨量的资金积累,也能成为一个离岸的金融中心。这个特点使许多原本并不著名的国家或地区如卢森堡、拿骚、开曼、巴拿马、巴林及百慕大等发展为国际金融中心。
3.是建立了独特的利率体系。欧洲货币市场利率较之国内金融市场独特,表现在,其存款利率略高于国内金融市场,而放款利率略低于国内金融市场。存款利率较高,是因为一方面国外存款的风险比国内大,另一方面不受法定准备金和存款利率最高额限制。而贷款利率略低,是因为欧洲银行享有所在国的免税和免缴存款准备金等优惠条件,贷款成本相对较低,故以降低贷款利率来招徕顾客。存放利差很小,一般为0.25%~0.5%,因此,欧洲货币市场对资金存款人和资金借款人都极具吸引力。
4.是完全由非居民交易形成的借贷关系。欧洲货币市场的借贷关系,是外国投资者与外国筹资者的关系,亦即非居民之间的借贷关系。国际金融市场通常有三种类型的交易活动:①外国投资者与本国筹资者之间的交易;如外国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购买本国筹资者发行的证券。 ②本国投资者与外国筹资者之间的交易;如本国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购买外国筹资者发行的证券。 ③外国投资者与外国筹资者之间的交易。如外国投资者通过某一金融中心的银行中介或证券市场,向外国筹资者提供资金第一种和第二种交易是居民和非居民间的交易,这种交易形成的关系是传统国际金融市场的借贷关系。第三种交易是非居民之间的交易,又称中转或离岸交易,这种交易形成的关系,才是欧洲货币市场的借贷关系。
5.是拥有广泛的银行网络与庞大的资金规模。欧洲货币市场是银行间的市场,具有广泛的经营欧洲货币业务的银行网络,它的业务一般都是通过电话、电报、电传等工具在银行间、银行与客户之间进行;欧洲货币市场是以批发交易为主的市场,该市场的资金来自世界各地,数额极其庞大,各种主要可兑换货币应有尽有,充分满足了各国不同类型的银行和企业对不同期限和不同用途的资金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