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是充实贫困地区村集体经济的重要路径。“十三五”期间,宁夏5个贫困县由政府投资建成光伏扶贫村级电站345个,受益建档立卡户2.63万户。同时,宁夏是全国较早开展光伏扶贫的省区,部分社会资本参与的光伏扶贫项目存在收益偏低、权属不清等问题。相关基层干部认为,阳光、土地是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光伏扶贫应以政府为主导,突出公益性,不断提升村级电站的运行效率,提高光伏扶贫收益监管的专业性,让光伏扶贫更好地带动贫困地区发展。
光伏扶贫带动贫困村增收
吴忠市红寺堡区是我国目前最大的易地生态移民扶贫集中安置区,也是宁夏脱贫攻坚主战场。在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光伏扶贫电站,120多亩的荒滩地上铺满光伏板,从远处望去一片深蓝,这里集中了9个贫困村的村级电站,每个村级电站的发电量、电费收益均可单独计量。因移民村住户集中,红寺堡区大部分村级电站装机规模较大,达到500千瓦,39个村级电站装机规模超过19兆瓦。这些村级电站去年年底并网发电后已开始产生收益。
据宁夏发改委介绍,截至2019年底,宁夏“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全部建成并网,涉及固原市西吉县、中卫市海原县、吴忠市红寺堡区等5县区,共建成村级电站345个,总装机规模119兆瓦,预计年均发电收入1亿元左右。
宁夏光伏扶贫主要由县区发改局负责建设、运维,扶贫办等负责收益发放及监管。各县区主要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统一开展村级电站建设,建设模式则分为联合建设和分散建设,如中卫市海原县分4片联合建设104个村级电站,固原市西吉县则分40片建设72个村级电站。
村级电站建设资金主要来自各级财政资金以及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资金等。宁夏大部分村级电站装机规模为300千瓦,贫困人口较多的贫困村可调整至500千瓦。
在村级电站日常维护方面,宁夏各县区引入专业公司,并在合同中明确电站年保底利用小时数。负责红寺堡区村级电站运维的宁夏中科嘉业新能源有限公司员工说,红寺堡区村级电站年保底利用小时数为1400小时,不足部分的电费收益由运维公司补齐,目前电站实现了无人值守,电站运行数据可通过手机App随时查看。
为加强光伏扶贫收益监管,宁夏印发了《宁夏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区也印发文件,对村级电站收益结转与成本核算、收益分配与资金使用范围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宁夏村级电站按发电量计算收益,上网电价为0.65元每千瓦时,可连续享受20年。光伏扶贫收益计入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用于设置公益性岗位、实施困难救助等。
海原县发改局副局长丁仁财说,以前,海原县的绝大多数农村都是“空壳村”,光伏扶贫立竿见影,补齐了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短板,还能在电站维护、土地流转方面带动村民增收。
一些企业参与项目扶贫效益有限
宁夏2015年实施主要由企业运营的光伏扶贫试点工程。海原县2015年起由2家企业建设运营9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并为企业配套一部分光伏指标。吴忠市盐池县从2016年起引入大型企业建设光伏园区,目前已建成1000兆瓦,占地4万多亩;作为回报,企业支持盐池县开展光伏扶贫,并设立扶贫担保公司等。
据盐池县扶贫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盐池县光伏扶贫主要由74个村级电站、建在农户院落及屋顶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构成,每个村级电站连续20年每年收益22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每户农户年收益1800元至3000元不等。这些电站的建设运营及收益主要由企业负责。
但记者采访了解到,企业参与的一些光伏扶贫项目存在收益相对较少、群众满意度偏低等问题。
盐池县74个村级电站规划装机规模233兆瓦,是宁夏“十三五”建成的345个村级电站装机规模的1.95倍,但盐池县村级电站收益并无优势。以装机规模300千瓦、年利用小时数1400小时计算,政府建设的村级电站年电费收益为27.3万元左右,除去各类成本,与企业建设运营的村级电站年电费收益22万元基本持平。
海原县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海原县由企业建设的首批村级电站上网电价0.9元每千瓦时,但农户和村集体收益有限。丁仁财说,企业运营的村级电站收益由企业享有,企业给农户支付屋顶租赁费,不仅贫困村村集体无收益,每户农户年收益也只有300元至500元。
农户收益低导致满意度偏低。为帮助无劳力、无业建档立卡户增收,盐池县在400多户建档立卡户的屋顶安装光伏板,但效果并不理想。部分村民反映,光伏扶贫中企业承诺的收益有待兑现。盐池县花马池镇柳杨堡村有村民表示,几年前相关企业在他家屋顶安装了光伏板,本来说按年支付租金,去年又说按发电量计算收益,但到现在也没看到收益。
此外,产权归属也不清晰。政府建设的村级电站作为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村,而企业建设的村级电站产权归属不清晰。如盐池县只有16个贫困村具备建设村级电站的条件,其他58个贫困村的村级电站则建在光伏园区中,与企业的光伏电站混在一起。
对此,宁夏部分县区以政府回购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如海原县去年将从企业回购的村级电站平均确权给其他22个贫困村,这既解决了村级电站的权属问题,也实现了全县所有贫困村光伏扶贫全覆盖。
应突出公益性提升扶贫效益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光伏扶贫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应由政府主导,让更多的收益留在当地。同时,宁夏各县区村级电站的运营和收益监管尚处于探索阶段,应对标商业光伏电站提高光伏扶贫收益,提升光伏扶贫收益监管的专业性,推动光伏扶贫良性发展。
首先,光伏扶贫应以政府为主导。一些基层干部表示,光伏产业的进入门槛逐渐降低,所需投入也有所下降,政府主导光伏扶贫能够加快项目建设及并网进度,并在后续减少管理环节,最大限度地将收益留在当地,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光伏扶贫效能。
其次,对标商业光伏电站提高光伏扶贫收益。丁仁财等人表示,为保证工程质量,政府建设村级电站的投入比商业光伏电站略高,成本回收周期也较长。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作为公益事业,光伏扶贫更应重视效益,要对标商业光伏电站,想方设法降低运维成本,提高村级电站发电收益,做大光伏扶贫的“资金盘”。
再次,提升光伏扶贫收益监管的专业性。目前,宁夏“十三五”光伏扶贫项目的收益监管主要是扶贫办监管、发改和扶贫等部门联合监管、国有全资企业代管等模式。部分受访干部认为,应由专业的第三方负责村级电站收益、运维费用等的管理,政府部门应主要监督收益用途等。
最后,让村民深入参与到光伏扶贫中。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村民对光伏扶贫知之甚少,一些村民甚至不知道本村有村级电站。对此,应加大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在村一级的公开力度,让村民知晓光伏扶贫收益的来源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