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金行家”个人账户黄金买卖业务
办理方式:
黄金(人民币/克)买卖:在工商银行办理以人民币作为投资币种的账户黄金买卖业务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证件到指定网点,将基本户为活期多币种户的工行账户(包括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或理财金账户)作为资金交易账户,并在该账户下开立“个人账户”,其后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直接进行交易即可。但通过电话银行和网上银行进行交易时,资金交易账户需要完成选择注册手续。同一客户在同地区只能开立一个有效的“个 人黄金账户”,该账户不能跨地区使用。
黄金(美元/盗司)买卖:直接将基本户为活期多币种的工行账户(包括活期一本通、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或理财金账户)作为资金交易账户,通过工商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直接进行交易即可。
主要风险
(1)受国际上各种政治经济因素及突发事件的影响,金价经常处于剧烈的波动中,因此您在进行“金行家”个人账户黄金买卖面临巨大的套利空间的同时,也可能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
(2)账户黄金本身不存在货币价值,因此,当您需要使用投资资金时,必须将账户黄金转换成美元或人民币,当您打算做这种转换时,此时可能不在银行受理时间内,或者报价不,一定有利于投资者。
(3)由于黄金(人民币/克)的报价是根据国际市场黄金(美元/盎司)报价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的,客户买人黄金(克)投人的资金为人民币,因此客户进行交易的资金同时也会受到“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的影响。
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I)“金行家”个人账户黄金买卖业务属“纸黄金”实盘买卖业务,第一笔交易必须为买人黄金。账面黄金不计利息,不支持实物提取、取现、转账、结汇、开立在款证明或办理质拥贷款。
(2)通过柜面和电话银行进行账户金买卖时,只能输人需要卖出或买人的黄金(盎司)或黄金(克)数量,不能输入交易资金金额。
通过网上银行和自助终端进行账户金买卖时,对于“黄金(人民币/克)交易”,只能输人需要卖出或买人的黄金(克)数量,不能输入交易资金金额;对于黄金(美元/盎司)交易,既可以输人卖出或买人的黄金(盎司)数量,也可以输人卖出或买,人的美元金额。
(3)当进行卖出美元买人黄金(盎司)的交易时,工商银行系统将根据您输人的美元金额和实时价格(或委托价格),套算出客户最多可以买人的黄金(盎司)金额(盎司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不进行四舍五人),并自动将剩余资金返还您的交易账户中。
(4)对于黄金(美元/盎司)的交易,美元现钞、现汇不能相互转换;同时,黄金(人民币/克)和黄金(美元/盎司)的两类资金交易账户相互独立,不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