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期货期权市场的法律监管问题及有关风险
研究全球期货期权市场的历史,特别是金融期货期权的发展史及目前的主要参与者对冲基金,不难看出,全球期货期权交易市场上存在着令人十分担忧的法律监管方面的问题及风险。因为有些市场、有些创新产品、有些基金公司的发展期太短暂,速度太快,行业各方面势力背景太强,致使相关的法律监管方面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也来不及健全。
全球期货期权市场的简要历史
最初的期货发源地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等地。但具有现代意义的世界第一个期货交易所是于1848年在美国芝加哥创立的。第一个有关玉米的期货合约是在1851年3月13日写成的;第一个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产生于1865年。
由此算来,现代期货交易史迄今已走过了150~160个年头。相比起来,亚洲的现代期货期权的交易史还是相当短暂的。说起来早就与国际接轨的中国台湾,其期货交易所于1997年月9日才成立。而且还是为了应对因中国台湾的股指期货在此之前已先在芝加哥和新加坡交易所上市所可能给台湾内部金融市场带来不良影响而急促创建的。
中国内地期货交易所于1920年7月1日在上海开办。1949年6月10日遭到关闭,主要是新中国政府要打击不法商人的市场投机倒把行为。
1990年,中国郑州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标志着新中国第一个商品期货市场开业。1997年,期货市场正式启动。
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为香港期货交易所的前身)成立于1976年,至1985年5月7日才正式更名为“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全球金融期货期权市场发展简要
美国有关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对外统计数据表明,最近30年,金融期货商品已成为全球最重要、发展速度最快的产品之一。过去10年来全球期货市场增长了600%,其中金融期货占了九成。
(1)美国
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 Chicago Board of Trade-CBOT)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 Chicago Mercantile Exchange-CME),迄今仍是全球金融期货商品交易的重地,占据全球期货期权交易市场总量的约70%份额。
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 New York Mercantile Exchange-NYMEX)主要从事全球金融期货商品的交易与对冲。
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芝加哥商品交易所,连同纽约商品交易所,在全球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仅在2005年,每天的交易总额就已超过1.5万亿美元。
1972年,国际货币市场( Intemational Monetary Market-IMM)在美国成立。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首次提供及交易有关国际货币期货。20世纪70年代后期,金融期货商品合约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正式出台,从而开启了可以以金融期货商品合约交易未来利率的趋势价值的时代。
股票指数期货被誉为20世纪80年代“最成功的金融创新”。1982年2月第一份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 Value Line Index Future Contract)在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之后短短的二十几年时间里,股指期货便迅猛地扩展到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
截至200年4月底,约有242个股票指数期货产品在全球各交易所上市,其中欧洲期货期权交易所( EUREX)和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是上市股票指数期货品种最多的交易所。
2000年12月,美国国会通过《2000期货现代化条例》,指定美国证券交易监管委员会(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和期货交易监管委员会联合组成一个新的监管组织,对即将上市的各个单股票期货进行监管。2002年11月,单一股票期货产品在美国正式出台交易。
(2)欧洲
欧洲的金融期货期权市场目前主要分为两大阵营,其相关发展史较短也较复杂一些。第一阵营包括德国证交所和瑞士证交所,名为“欧洲全球金融市场”( EUREX);第二阵营包括美国纽约证交所和英法等证交所的联盟集团:一个名为“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LFFE),另一个名为“欧洲能源交易所”( POWERNEXT)。欧洲全球金融市场由德国证交所和瑞士证交所联合组建于1998年,各拥有50%的经营权,总部位于德国的法兰克福。直至目前,该交易所几乎经营清一色金融期货期权产品,种类齐全。2007年金融期货期权合约交易量高达约19亿,比2006年的15亿增长了25%。可谓是世界上发展最快、最大的金融期货期权衍生产品和结算重地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在2002年1月被欧洲联合证券交易所( EURONEXT N.V.)兼并。后者由欧洲多个国家的证券所联合拥有,如法国、英国、比利时、荷兰、葡萄牙等。总部设在巴黎,各个分部基本都设在其成员国的首都。欧洲联合证券交易所又于2006年5月22日被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 New York Stock Exchange)兼并,更名为“纽约证交所一欧洲联合证交所集团公司”( NYSE EURONEXT,INC.)。它目前是由欧美众多证交所联合组成的全球第一个金融盈利股份制证券交易所类集团公司。不过,美国和欧洲的证交所基本仍按各自原有的公司条例及所在国证券监管法律条规运行。
欧洲能源交易所( POWERNEXT),以前从属法国,现也属于纽约证交所一欧洲联合证交所集团公司。欧洲能源交易所现在既交易与能源有关的期货合约,也交易欧洲的金融衍生产品。
(3)中国大陆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CFFEX),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金融期货产品目前主要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国债和货币期货等产品。
(4)中国香港
1986年5月6日,香港恒生指数期货合约开始在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该股市指数期货合约是根据恒生指数及其四项分类指数—地产、公用事业、金融及工商而定。
香港恒生指数期货的交易量逐年稳定快速增长。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也不断创新、经营交易各种各样其他金融期货期权产品。
(5)新加坡
世界上最早的股指期货异地上市地点是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 SIMEX)。第一个被推出异地上市的股指期货是日本的日经225指数期货,时间是1986年9月3日。
新加坡交易所可能是全球最具攻击性的交易所。因为新加坡本国股市市场容量小,又是一个东西方市场主要交融的国际金融中心之。其不仅是股指期货异地上市的创始者,也是拥有异地上市的股指期货品种最多的交易所。
(6)日本
日本是遭遇股指期货异地上市事件最多的国家,截至目前,约有种异地上市的股指期货合约以日本股票指数为标的。1986年,首先由新加坡国际货币交易所(SMEX)推出日本的日经225指数期货并获得成功。两年以后才由大阪证券交易所(OSE)推出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日本在本土推进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长期以来还是受国际其他市场上的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与定价方面的影响。从2005年的数据来看,全球日经225股指期货交易市场中,日本本土仅占有约55.05%的份额。新加坡的日经25股指期货交易,仍能够对日本本土的股指期货交易产生很大程度的影响。
(7)印度
印度股市在亚洲是历史最为悠久的市场。1875年,由6位主要经纪人和其他共计318位经纪人共同发起成立了一个名为“本地股票和经纪人联合会”的机构。这个联合会就是现今的孟买证交所(Bombay Stock Exchange)。
1992年,印度证券市场发生有史以来的重大丑闻之一,一个名叫哈夏德·麦塔( Harshad Mehta)的股票经纪人及其公司制造了“强盗式恶作剧”,使800万至1200万左右的投资者倒闭。该事件引发印度证券市场体制进行深刻改革。印度证券监管委员会(SEB)就是在这次改革中应运而生的。紧接着印度的第二大证券交易所一国家证券交易所(NSE)成立于孟买。几年后,这个第二大证券交易所跃升为印度第一大交易所。
1996年,NSE首度发行印度股指“S& P CNX NIFTY”。该股指由印度25种不同行业的50种公司股票组成。该指数由印度指数和产品服务有限公司(ISl)拥有和管理,但该公司与美国的证券评级机构——标准普尔( Standard& Poors)有咨询和被许可关系。2000年,NSE开始经营金融期货期权产品,其中包括首度发行的印度股指期货“S& P CNX NIFTY”产品。2004年,该股指期货交易量跃居全球前10名。如今,印度NSE的期货期权交易量位居全球40强的第14位,股指期货交易量位居第5位。它还在1998年首先开启了印度网上交易证券的渠道。
据2008年最新国际新闻报道,印度孟买证交所的单个股票期货交易量,现时为世界最大。
全球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的主要参与者一一对冲基金
全球金融期货期权交易市场自1998年以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5年来的突飞猛进,与全球对冲基金( Hedge Funds)这些年的迅猛发展有着直接的重要关系。对冲基金的投资战略战术及其投资的主要衍生金融产品决定了其是全球期货市场,特别是全球金融期货期权交易市场的主要直接参与者和推动者。
另外,对冲基金这几年在全球金融期货期权市场上的爆炸式发展也对全球金融市场及共同基金市场产生了巨大冲击,为许多投资者带来了新的投资机遇,也带来巨大投资风险。由于投资者对对冲基金的了解远不如传统的共同基金,因此很有必要增补一些有关对冲基金的必要知识,以便防范随时要面对的对冲基金投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现今的对冲基金常被人们将其与“私募基金风险基金”联系在一起。这是因为有些对冲基金的确是扮演多种角色,它们不仅经营对冲基金的业务,也操作私募基金和风险基金的投资。但现实中,许多对冲基金并未和风险基金混合经营。
(1)全球对冲基金发展史简介
一个名叫阿尔法德·温斯咯( Alfred Winslow)的美国人(来自澳大利亚的移民),在1949年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总资产仅有10万美元的对冲基金。此人采用多头和空头,基本属于“对应对冲保守型(市场中立型)”的股票类双向投资方式方法,来对冲投资风险,争取好的投资回报。
1952年,又是他率先将原来一个人统筹承担责任和风险的公司结构,转变为多人合伙共担有限责任和风险的合伙公司结构;规定了基金投资管理经理人可有20%的投资业绩提成条例,并首先采用了融资杠杆。
之后,对冲基金缓慢发展。直至1966年,美国《财富》杂志报道了一则令人神往的消息:有一只对冲基金在过去一年有两位数回报率,超过了市场上同年任何一个共同基金的收益,并且它的回报率在过去五年一直保持在两位数。这则利好消息引发了对冲基金雨后春笋般的发展。截至1968年底,市场上运行的对冲基金已有140只。然而,对冲基金在1969-1970年和1973-1974年的发展,却是丑闻不断。原因是许多对冲基金已背弃原创的“对应对冲保守型(市场中立型)”的投资方式方法,发明采用了更具投机赌博性的投资内容和方式。其中的主要罪魁祸首,就是更大量和更长时间运用融资杠杆,而且是用在“不对应对冲”的投机赌博上。
这些丑闻挫折使对冲基金在投资市场相对沉寂了十多年。1986年的一天,媒体又爆出一只对冲基金明星:老虎基金( Julian Robertson'sTiger Fund)。它当时的巨大成功(约2000年初又失败了),吸引了共同基金领域众多明星及企业家开始加人对冲基金管理人行列。至此,对冲基金新一轮的空前繁荣昌盛时代拉开序幕。
据有关媒体报道,如今全球约80%的对冲基金公司仍设在美国,有上万家之多(新老金融公司现大都涉足该行业)。市值从创始时的10万美元,发展为现今的2万亿美元左右;投资产品从股票类发展为商品、能源、粮油、原材料、金属期货、金融股指、股票期货期权、债券和货币期货期权等;涉及的工商行业和金融市场几乎是样样齐全;对全球各国的经济命脉及工商行业的市场运行都有着令人瞩目的影响力。从1997-198年的亚洲金融风暴到目前的全球能源等价格的飙涨,对冲基金行业对这些全球性的事件和现象,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强大投机作为。
(2)全球对冲基金投资的主要战略战术
对冲基金行业有其独特的专业术语,当然都是一些“悠扬动听”的名称,如“市场中立型”、“传统对冲型”、“事件驱动型”和“宏观管理型”等。
为了让更多的大众投资者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些专业化词语的主要内涵和实质,笔者斗胆给这些传统的“美名词语”冠以相应的基本接近其本质内容的易于理解的“通俗化名称”,如“对应对冲保守型综合投资型”、“事件投机型”和“宏观兴风作浪型”。
对应对冲保守型(市场中立型)
前面已讲到,此类属于原创并符合原创目的(类似买保险,对冲未来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的很正常的传统保守交易方式。在期货期权市场上,目前釆用这类交易方式以保护已拥有的真实资产的交易者还是大多数。即使不是为了保护已拥有的真实资产,但也采用这种交易方式的投资者基本属于保守型的正常性投资者。他们不会一夜发大财,也不会倒大莓。
这种类型交易的回报与市场表现相关性较小,但成败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挑选潜在股票和产品的能力及经验。
综合投资型(传统对冲型)
这种类型的交易策略和方式也属于传统型,更多类似大众共同基金的投资内容和方式。例如,主要依赖对各种各样证券的精确选择,并对所选择的证券进行合理及复杂的组合搭配。
与一般共同基金不同的是,它的组合中有金融期货期权的多头和空头组合交易,其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已拥有的各种投资资产和产品冲抵市场风险和波动。
采用这种综合投资策略和方式的基金,通常都具有中等程度的风险。如果不大量使用融资杠杆,或有其他特殊情况,一般也很少会出大问题。
事件投机型(事件驱动型)
顾名思义,这种类型对冲基金的投资战略战术主要就是:其在市场上寻找出了大问题的“具体的猎物”,进行“攻击性投机投资”;其二,寻找一些因特殊事件引起可短期投机和投资的机会。美国前第五大金融证券公司贝尔斯顿,发生在2008年的“悲惨结局”,也与当时成为市场的“大猎物”有关,其公司的股票遭到投机人和投机基金大量做空的“投机攻击”。
当媒体开始不断爆出该公司各种骇人听闻的问题时,其股票在半年左右,由原来的每股约150美元,降到最低时只有每股2美元。据美国有关媒体的报道,就有几家对冲基金大量做空了该公司的股票,赚了个盆满钵满。
什么又是“因特殊事件引起可短期投机和投资的机会”呢?一个 兼并另外一个,就是一个典型的特殊市场事件。投资者只要留心便能发现,被兼并的公司的股价大多会攀升很多(因具体公司的具体情况而定),而出钱买公司的股票价格常会下降不少,并且至少半年内其股价都会徘徊在低位。这是因为,卖方一般得到高于公司价值的价钱,否则股东们不会轻易同意将公司卖掉。而买方,由于出了大价钱兼并其他公司,至少在半年内很难有以往正常的盈利数字公布于市。
事件投机型对冲基金的操作方式就是,做多卖方公司的股票,做空买方公司的股票。
这种类型的对冲基金,除了采用以上讲到的事件投机性的战略战术,也常使用较多的融资杠杆。所以,它是属于有较高投资风险的对冲基金。
宏观兴风作浪型(宏观管理型)
对冲基金的所谓宏观管理,实质上就是,在全球各个市场寻求因各种政治、经济宏观问题引发的可大肆投机的机会。这类对冲基金的经理们几乎都愿意采用最大的融资杠杆和非对应对冲的方式,交易买卖世界上任何国家允许他们随意投机交易的东西;他们利用全球自由市场经济下的自由便利的期货、金融期货期权和货币债券期货等交易,将投机发挥得淋漓尽致。
只要注意全球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各种各样的政治和经济新闻,再关注全球重要的金融市场动态,便能发现,全球对冲基金的一些明星级公司和大师,通过期货和各种金融市场,常积极参与到这些重大政治和经济危机中,他们的疯狂交易行为不是有利于这些政治和经济危机的化解,而常是加剧危机。1997~1998年的一些亚洲国家的金融危机,已充分显示了全球一些著名对冲基金的呼风唤雨之能量。当今全球对冲基金的势力,相比起1997~1998年那个时期,更是“鸟枪换炮”了。纵观这过去的3-5年,全球政治经济风云变幻,战争及自然灾害连绵不断,石油能源等价格在如此短的几年内暴涨了几倍,各国老百姓叫苦连天。而据美国有关杂志的报道,那些全球著名对冲基金经理们的个人收入,仅在2007年有的竟高达33亿美元和24亿美元。
石油能源等价格的狂飙真的完全是由于市场真实资产的供需基本面严重失调了吗?怎么会在3~5年的时间在全球大范围内失调了3倍多?人们再多消费、石油再减产、经济政治问题再多、美元再贬值,怎么会在如此短的时间有如此几倍的变化?
全球期货期权和金融市场已基本一体化,投机分子可通过这些自由的金融期货期权市场,利用融资杠杆和舆论导向的巨大威力,人为地将这些全球重要的有关各国民生的战略物资的真实供需量,以金融期货期权合约的形式操作成“虚拟的市场供需严重失调,价格短期狂飙”的现象。不完全懂金融期货和金融融资杠杆巨大威力的人们,当然也就无法想象它们的大量投机运用和交易,会给现实社会的真实资产的实际价格带来如何强大的冲击。
要想解决这些有关全球民生安定的战略资产和物资价格胡乱飙涨的问题,全球应有一个由各国联合组成的统一组织,来监管全球的各个金融期货期权市场上对冲基金的所谓宏观管理交易。一般情况下,此类交易可在全球金融期货期权市场上自由进行。但当出现全球性有关危及各国经济和民生稳定的情势时,应共同启动应急的统一监管条例,来限制金融期货期权市场上对有关石油能源等期货的大量宏观性投机交易。只有这样,才能从其中一个重要根源上解决困扰全球各政府和大量民众的石油等物资离谱涨价问题。否则,随着对冲基金的势力在全球期货和金融期货期权市场上不断地飞跃发展壮大,今后类似的问题会越来越多,而且可能将会愈演愈劣。
研究全球金融史,不难发现,对冲基金的所谓宏观管理型,实属在自由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保护伞下的“宏观兴风作浪型”。它常常趁人之危,不顾及全球经济和投资者的利益,中饱私囊了极少数投机大及缺少社会公德的人。
这种采用宏观投机性和最高融资杠杆策略和方式的对冲基金,都属于最高风险的基金。成功的只是少数占尽“天时地利与人和”这些因素的人及他们的基金。他们也不是常胜将军。前面讲到的那些倒闭的对冲基金,它们的管理经理们及他们的所属公司,哪个不是赫赫有名的世界级金融明星
(3)全球对冲基金高昂收费的风险
根据笔者长期的国际从业经验和调研,全球金融财富管理市场上,目前唯独对冲基金提取和收取的年平均总费用最高。费用越高,投资者可能遭遇的风险越大。
对冲基金提取和收取的各种费用
如前所述,对冲基金的创始人在1952年就规定了基金投资管理经理人可有20%的投资业绩提成。除此,对冲基金本身每年还要收取1%~2%的基金管理费用;同样,它每次交易也要向各种期货和金融期货期权交易等经营公司交付佣金等费用。
对冲基金行业至今仍基本坚持以上提到的各种高收费标准。
20%业绩提成的潜在风险
不难想象,20%的业绩提成的诱惑力和刺激性是巨大的,可使有些对冲基金经理人,为了追求最高提成利润,而失去常人理智,采用极端冒险性方式方法,运用最高级融资杠杆,不顾一切进行投机与豪赌。所以说,20%业绩提成的条规,也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激励基金投资经理们努力工作,也可以纵容他们玩忽职守,疯狂赌博投机。其最终结果也常具有两面性。
20%的业绩提成也给投资者带来两面性的结果。投资者有可能前两年得到极为丰厚的投资回报,也让基金经理们连续两年各赚了20%的提成,可到了第三年,投资者的投资又被输了个血本无归。收费高对未来收益增长的影响巨大投资者做任何投资,都不能不考虑高收费对投资回报带来的负面影响。即使1%的收费差异,也会对未来的长期增长收益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
表12-1列出几组数据,以说明1%~3%的年收费差异,随着时间的延续,将会对投资总回报额产生多大的影响。
表12-1投资总额为10万美元,年收益分别为3%/5%8%/10%
请注意投资10年后,年回报率8%~10%之间有2%的差异,所产生的差别总额为:259374-215892=·43482。
(4)全球对冲基金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和主要投资者
只要注意阅读全球金融报刊等有关对冲基金的消息,及浏览该行业各个公司的网站内容,便能得出结论,这个行业实乃汇聚了发达国家金融界、商界、前政界一些精英人物,再加上一些机构和社会富豪们组成的投资俱乐部。
经营管理人主要是商界和前政界的精英。
这些精英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各个金融公司的一些明星级基金经理。他们以前主要是传统的财富基金管理人,如共同基金、信托基金、机构基金。如今,他们中的一些人仍有着双重角色,既管理传统的财富基金,也管理对冲基金。有的索性放弃管理传统的基金,完全加入管理对冲基金的行列。
第二类,在对冲基金过去几年飞速发展的过程中,媒体不断披露出有些前政界的要人被某些对冲基金公司聘请为各种顾问;有些知名公司的最高级管理人也加入到开办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的行列;英国某个明星对冲基金管理人的妻子是英国某个极重要政府官员的私人财经顾问;美国某个总统候选人兼参议员与某个对冲基金有业务瓜葛,获取盈利几百万美元。诸如此类的新闻是屡见不鲜。
这么多精英都热衷加入这个行业的原因很多很复杂,但其中两个原因最为重要:第一,这个行业的20%业绩提成为金融业之首,但如此高的提成收入在美国不是按个人收入征税(最高35%),而是按资本投资盈利征税(15%);第二,唯独这个行业的公司投资运行没有行业监管,公司都没有被法律规定要求在证券监管部门注册。这就意味着,投资者的投诉没有官方记录和处理,除非投资者向法庭提交具有犯罪证据的起诉。
投资者主要是全球的富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该行业规定要服务的主要客户及要求客户出资的最低投资额,便能得出对冲基金的投资者主要为富人和机构投资者的结论。大多对冲基金建议富人投资者将其投资资产的5%~10%用来投资对冲基金。一般要求投资的最低额是50万~100万美元,也就是说,这类投资者拥有的投资总资产一般应在300万~1000万美元以上。
在西方发达国家,能拥有这些总投资资产的富人包括:企业家、各类高级管理和专业人员、文艺和体育界明星、财富继承人,还有不少各类政府官员,包括参众议员们。因为大多政府官员和所有参众议员都需要竞选上岗,没有钱或钱少了根本无法在媒体上做广告,及带领竞选班子到处演讲游说以争取选票而成功当选。
机构投资者的范围很广。可以说涉足对冲基金投资的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多,除了企业、银行、国家机构,甚至有些保险公司的资产及企业退休年金也投入进去。
人们不禁会问,对冲基金投资的风险如此之大,为什么还会有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和富人加入进来?有关这方面的原因很复杂,但有几点应该是肯定的。
其一,出于资产投资搭配的目的。高风险有可能得到高回报,这在投资组合中也常会有极小的比例,往往占总投资资产的1%~5%。对于机构投资者和富人来讲,即使输掉了这1%~5%,也不会有灭顶之灾,输掉的会被投资组合中赚来的平衡掉,无非就是本来应有10%的年回报率,结果只得了5%。这就是投资组合中“农业损失副业补”的奥秘。
其二,对冲基金行业中的明星基金经理人及其所属的王牌公司,再加上拥有各种强大社会背景的经营管理人和顾问,对投资者来讲具有很大的诱惑力,甚至是迫不得已(得罪不起)。
其三,机构投资者和富人都能够输得起1%~5%的投资资产。他们也富有冒险一试及猎奇的企业家精神。
其四,在对冲基金这个汇聚西方一些金融界、商界、前政界精英,机构和社会富豪们的投资俱乐部中,有些投资者投资的目的,也许还是为了顾及“朋友和社会政治关系”,不得已而为之,或干脆有钱大家分享(甘愿让人家提成20%,输掉了,自己或机构组织承担损失)。这也许是对冲基金喜欢主要对机构投资者和富人开放的重要原因之一
(5)欧美的对冲基金属“自我监管型”
有些有关对冲基金的非官方网站鼓吹对冲基金是受监管和要求注册的;但美国有关媒体报道,欧美的证券监管部门还在讨论和观望是否对对冲基金实行监管;如果查询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的官方网站:www.sec.gov/answers/,hedge.hm,就可证实,对冲基金并不需要在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注册,也不会得到证券监管委员会像对共同基金那样的严格监管,实属“自我监管型”。对于对冲基金行业是否要实行监管,国际金融市场一直争论不休,这可能与对冲基金行业的强大社会关系背景和游说有一定关系。
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官方网站有关说法
什么是对冲基金?像共同基金一样,它将投资者的钱汇集起来,用来投资各种金融工具,以尽力获取正收益。许多对冲基金,为了寻求获利,通过追求和实施融资杠杆和其他投机投资实践,参与各种各样的市场,因而可能增加了投资损失的风险。
然而,对冲基金并不像共同基金那样,被要求在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注册。它们通过典型的私募私派的方式发行证券;根据1933年证券法规,这些证券也不在美国证券监管委员会注册。除此,依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对冲基金不被要求做出阶段性报告。但是,如同其他的市场参与者一样,对冲基金也被禁止行骗,其基金投资经理人也要像其他的一样,履行同样的信托职责。
西方新闻的一些报道
2007年10月11日,欧洲一些大的对冲基金经理们,先一天联合提出要建立行业自觉自愿遵守的“自律规则”,以规范行业的“牛仔行为”,及提高行业对投资者的透明度。英国一些常被批评为缺少透明度和责任感的对冲基金经理们,正在起草一份“最好操作指南”。这些拟议的“自律规则”和“最好操作指南”可能包括这样些内容:自觉自愿向投资者和银行提供更多透明的投资信息,如具体的投资项目,投资战略及可能涉及的投资风险等。另外,这些提议还希望至少能达到这样一些目的:①可自觉自愿执行的全球统一标准;②大的对冲基金公司的这种带头提议可以鼓励更多的其他公司加入签订这些“自律规则”的行列;③引起美国监管人员的密切关注。
对自我监管型的主要争议:
争议可分为两个对立的方面
一方认为应进行金融法规改革,不能让对冲基金这种自我监管继续下去,应对其实行与共同基金同样的法律条规监管。其主要理由是:对冲基金行业不断爆出大大多于共同基金行业的欺骗与欺诈投资者,并绐他们造成重大损失的丑闻,主要有:对冲基金缺少监管性透明度,有的借机向投资者隐瞒巨大投资风险、赌博性投资战略和投资工具;用投资者的钱投资与告知投资者的不一致的东西;通过不实宜传资料和会议,随意向投资者夸大其公司的实力、资产和盈利情况骗取信任和投资钱财;制造假账单,向投资者隐瞒重大投资损失实情;投资者受骗受损后不能得到如同共同基金投资者那样较可靠的法律监管保护;一些胡作非为的对冲基金公司及其经理人的劣迹,由于没有官方监管,也很难有官方记录可查询,成了变相纵容这些人搞倒一个公司或基金,有可能再重来一个继续重蹈覆辙;越来越多的对冲基金及其行业中的越来越“牛仔”的行为会对全球金融市场和经济带来越来越大的非正常冲击。
另一方则认为应让对冲基金的这种自我监管继续下去,或对该行业起草增加一些“自律规则”。
这一方的主要理由有:①对冲基金并不像共同基金那样在各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其投资者也不享受美国1940年投资公司法规赋予共同基金投资者那样的消费者保护权利;②对冲基金通过法律设立的目的就是要有操作运行方面最大的灵活机动性,正是被赋予了这些最高档次的自由和灵活性,从而使它们的投资经理们可以更好地利用他们的专业才能,优先于主流投资群体抓住机遇为其投资者赢利赚钱;③监管会的监管只会增加对对冲基金的自然操作模式的破坏;④市场的力量总是起着最高监管者的作用,已被淘汰的对冲基金的教训可支持说明这一观点;⑤再天才的经济学家和基金经理都有在市场上失误和输大钱的时候,如1998年震惊世界的美国长期资产管理公司(LTCM),投资损失高达约几百亿,出现了重大危机一案,当时就有两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为他们工作;⑥迄今为止,对冲基金行业的自我监管体系和功能大多情况下运行良好。
以上截然对立的两方争议已持续很久,如今仍在欧美市场上继续。欧美的法律和证券监管部门也不时地举行听证会及进行一些调查活动。但一些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要使对冲基金行业得到真正的如同共同基金行业类似的法律监管并非易事,还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如前所述,对冲基金行业的社会关系背景极其复杂和强大。
印度的有关禁令
正当欧美监管部门还在喋喋不休地争论是否对全球这些大多属于他们国家的自我监管型对冲基金实行监管时,印度证券监管部门(SEBI)于2007年10月17日率先颁布监管令:禁止自我监管型实体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参与印度国内的金融股市。事实上,印度这一做法等于废除了它自1992年就开始允许自我监管型实体和其有关的衍生工具参与股市这一条规。
这些自我监管型实体主要都是一些国际机构和富人合伙投资者。它们都不在印度证券监管部门注册,而是通过发行金融衍生工具( Paticipatory Notes)参与印度国内单个股票和股指交易。而且这类金融衍生工具也不在印度证券监管部门注册。
印度颁布这一禁止自我监管型实体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参与印度国内的金融股市的原因也很复杂。按一些网站的评论说法,主要是防止外来大量流动资金涌入印度冲击股市,引起股市大量泡沫,从而会影响金融和经济的有序发展。
笔者认为,还应有一些更为具体的缘由:
①印度监管人员大概还对1992年前后发生的事记忆犹新。由于金融市场太自由化,缺少对金融投资公司的监管,引发了其金融市场约1000万投资者倒闭的惨案;
②他们也许越来越发现,国际金融大师们利用他们的专业、经验和资金优势,再通过他们发明的各种各样的金融期货期权衍生产品,再加上金融融资杠杆的极大放大效应的帮衬,真是如鱼得水,游刃有余,可以通过单个股权保护的交易作用呼风唤雨,既可能让一个股票价格升天,也可能让它的价格几乎入地。而不管这个股票的价格是上天还是入地,大师们都能从多头和空头两个方向坐收大量财富。最终输钱的又能是谁?这样的历史案例和教训在国际和印度国内都已不少见;
③对冲基金行业的个别分析家和网站太过于露骨且“不打自招”说什么“对冲基金通过法律设立的目的就是要有操作运行方面最大的灵活机动性;正是被赋予了这些最高档次的自由和灵活性,才使它们的投资经理们可以更好利用他们的专业才能,优先于主流投资群体抓住机遇为其投资者赢利赚钱”。
想想看,国际对冲基金的经营人、投资经理和投资者是谁?为什么要给予他们最大自由和灵活性,让他们利用其专业、经验和资金的最大优势,优先于主流投资群体抓住机遇为其投资者赢利赚钱?谁又是印度的主流投资群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