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作为我国传统的企业长期资金融通方式,相对于发行股票和债券而言,具有融资成本低、筹资速度快、借款弹性大等优点。企业可以在有利的经营环境下,充分发挥其财务杠杆效应,为股东和企业谋取更大价值。另一方面,长期借款也给企业带来风险,而且通常限制条件较多,筹资数量有限。如果企业欠有较大金额的长期借款,财务报告使用者应当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安排和发展规划及前景,从正反两个方面加以考虑,即它可能代表企业与金融机构的信任与融洽关系,并揭示企业经营的胆识和魄力,另一方面也可能意味着企业“靠借钱过日子”,并可能由此引发企业较大的财务危机。
2.应付债券
企业根据国家的规定,向社会发行债券以筹集资金,会计上称之为应付债券。这其实就相当于企业向社会各界借钱。在资产负债表上,应付债券反映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及其应计利息,并作为一项非流动负债予以列示。对于发行股票而言更体现了一种融资理性,其融资成本较低,便于保障股东权益,可以利用财务杠杆谋取更大福利,而且也有助于企业借助债券发行调整和优化资本结构。
3.长期应付款和专项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反映企业除了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性的应付款项。现在的业务当中,分期付款的比较多,例如应付融资租赁款项、分期付款购买货物等。如果其偿还期超过一年,会计上就称之为长期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通常是指企业取得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对于此类负债,财务分析者似乎不必太较真,因为它通常并不要求用现金偿还,只要能完成政府交给的任务即可,有时候可以看成是国家对于该企业的政策倾斜和变相补贴,不像一般的长期负债那样构成企业强制的偿还负担。
4.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反映企业由于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导致会计根据税法的规定在当期不必缴纳较多的所得税(相对于会计利润和账面净资产的增加数而言),但“注定”在以后期间需要“补交”的所得税金额,即会计上所谓的由于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大于(小于)计税基础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可能造成的预期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本着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会计上应在这种在未来予以“补交”的义务形成的当期予以确认计量。并在报表上予以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