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认为,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它具有使用价值、交换价值和价值。
商品首先是以物的形式,以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的形式出现在市场上的。物的有用性或它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就是物的使用价值。人类正是通过使用或消费自己的劳动产品即使用价值,才能维持自己的生存,维持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维持个人生存物的自然属性的使用价值,就是一般物的使用价值,而用来满足别人或社会需要的物的社会属性的使用价值,就是商品的使用价值。
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是为了交换、为了出卖。因此,商品具有交换价值。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但是,只有当他的商品是别人或社会需要的,具有满足社会需要的使用价值,才能卖出去,才能实现价值,并换得自己所需要的使用价值。因此,商品的使用价值对于该商品的生产者来说,只是他用来交换的物质手段,只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
如果把商品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就剩下一个共同点,即它们都是劳动产品。劳动产品作为使用价值,是人们通过一定的具体形式劳动改变一定的自然物质形态而形成的。如果把使用价值抽掉,也就同时把劳动产品中形成使用价值的一定物质成分和劳动形式抽掉了。那就是说,劳动产品的一切可感觉的自然属性都抽掉了,它成了一个“幽灵般”的客观实体,一个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物。这种凝结在商品体内的抽象的一般人类劳动,就是商品的价值。各种商品正是在作为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体这个共同基础上,才能按照一定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而相互交换,才能形成交换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向东西,就是商品的价值。价值是交换价值的基础,交换价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
综上,一切商品都具有两个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是商品的自然属性,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是交换价值的基础。商品通过交换价值实现了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
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分别来源于生产该商品所投入的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包括物化劳动的转移和活劳动的固化。因此,商品价值的大小取决于生产该商品所花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将商品的价值进一步分解,可得:商品价值=资本价值+剩余价值。在商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中,资本价值转化成本价格,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由于商品的市场竞争的存在,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从而商品的价值转化为(社会)生产价格,即:生产价格=成本价格+平均利润。但生产价格的变动,归根到底取决于商品价值的变化。
但股票与商品不完全相同。买主购买商品是为了消费,不存在逐利动机,而买主购买股票则存在强烈的逐利动机,这是由股票作为虚拟资本的特性所决定的。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的资金是真实资本,真实资本投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可能在运行中增值,而投资者却在注入资本后抽身退出只持有虚拟化的资本。虚拟资本受制于真实资本,但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因而它的定价方法和变化规律与商品亦不完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