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即将进入最后阶段。为此,证监会于日前在官网上就康得新的退市问题发布了答记者问,针对康得新强制退市的5大热点问题作出回应。表示康得新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并明确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考虑,尽最大努力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
康得新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是明显的。经证监会查实,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合计虚增利润115.3亿元。其中,2015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22.43亿元、29.43亿元、39.08亿元、24.36亿元,分别占各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136.22%、127.85%、134.19%、711.29%。经追溯调整,该公司2015年至2018年更正后的净利润分别为-14.81亿元、-17.55亿元、-24.60亿元、-23.57亿元,连续四年净利润为负,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也正因如此,对康得新采取强制退市措施是符合退市制度规定的。
实际上,基于康得新的财务造假情形,将其强制退市也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是打击 财务造假行为的一种需要。近年来,管理层一直都在强调要严厉打击 财务造假行为,要对 财务造假行为“零容忍”。因此,对于康得新这种财务造假超过百亿的重大财务造假公司,更不能任其逍遥法外。而强制退市就是打击重大财务造假行为的有力措施之一。因此,对康得新采取强制退市措施是无可非议的。
但康得新退市,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让投资者得到赔偿,这是广大投资者最关心的事情。毕竟在康得新财务造假事件中,广大投资者是最大的受害者,他们不仅人数众多,根据康得新的定期报告,目前康得新的股东户数为133143户;而且投资者损失惨重,康得新股价从2017年11月的26.78元跌到2019年6月的最低价2.47元,跌幅超过90%。因此,康得新因为财务造假而退市,这是应该的;但对于投资者来说,因此蒙受损失却是无辜的。投资者的损失应该得到赔偿。
但如何让投资者的损失得到赔偿,这却是一个充满了悬念的未知数。在证监会的答记者问中,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康得新濒临退市,不少投资者因此会遭受损失。为此,在退市过程中,证监会将始终把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首要考虑,尽最大努力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证监会将积极支持康得新投资者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依法适时启动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并提供其他相应法律服务。
通过诉讼维权,这是目前投资者维权的最主要方式。但这个方式对于投资者来说,其效率其实是有限的。毕竟司法诉讼,面临着诉讼难、赔偿难的问题。而且由于诉讼的期限较长,投资者也没有时间与精力耗在诉讼上面。虽然新《新券法》引入了代表人诉讼机制,但投资者对此还非常陌生,代表人诉讼还没有承担起为投资者维权的重任。并且即便代表人诉讼真的担负起了为投资者维权的重任,也还面临着赔款难、执行难的问题,特别是特别代表人诉讼,一旦胜诉,相关公司将面临着巨额的赔偿,这些公司是否具有赔偿能力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没有赔偿能力,即便赢了官司也赢不了赔偿。
因此,要解决投资者损失的赔偿问题,还需要有切实可行的举措来保护投资者利益。比如,可以采取类似于先行赔付的做法,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损失;或者由监管部门统一从相关 收取赔付金额,然后再划拨给投资者,让投资者远离“诉讼难”的麻烦。又比如,在司法诉讼中,对于涉及到广大投资者赔偿的诉讼,有关部门尽可能安排特别代表人诉讼,以维护最广大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此外,投资者保护基金要承担起部分补偿投资者的功能,在 没有赔付能力的情况下,投资者保护基金要给予投资者部分的补偿,避免投资者赢了官司得不到赔偿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