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MSCI在关于是否将A股纳入的问询文件上提出了三个主要问题:A股公司自主停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和可跟踪性问题;交易所层面限制国际交易所中关于中国A股指数金融产品的反竞争性条款以及所有权权益。
因此,在冲关MSCI的问题上,涨停板和T+1交易制度并不是MSCI关心的重点,也就是说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当然,交易制度对市场流动性活跃与否至关重要,但即使是实施了涨跌停板制度以及T+1交易机制,A股市场依然是全球交易最活跃的市场,但A股自主停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在极端情况下确实存在,因此我们看到,深交所对此已经做出了快速反应。
从全球范围来看,选择何种交易模式与市场投资者理性程度、风险把控水平等市场发育成熟度密切相关,总体而言,“T+0”和"t+1" 的交易制度在全球市场中广泛共存。
我国曾于1992年5月至1994年底之间实行过“T+0”交易,但由于当时股票数量少、市值小,市场过度投机、换手率极高,股指剧烈震荡波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当局不得已停止了“T+0”交易制度,而改用“T+1”交易机制,并一直延续至今。
而至于涨跌停制度则相当于国外熔断制度的一种极端形式,是必不可少的。今年年初,熔断机制试行失败的一个根本原因就是人为的为了改革而改革,对问题的实质把握看不清导致的。熔断机制本质上是为了让市场在极端情况下冷静下来,现有的涨跌停制度客观上已经起到了一定的类似功能,在此背景下,又来一次熔断,结局只能是加剧市场恐慌,最终导致流动性丧失。
当然,现有的涨跌停制度存在许多缺陷,对市场的正常运行造成了很大干挠,想买不买不了;想卖卖不出去,也容易滋生出市场操纵的问题。从改革必要性上来看,如果他日市场改革,涨跌停制度更可能先行。
但就短期而言,这两者都不是当前改革的重点,属于技术层面上的操作。当前更具改革迫切性的是,如何通过证券法修改,完善执法机制等等制度上的设计,促进资本市场功能再定位,最终建立一个资源配置功能健全的市场。这些问题很多,譬如注册制\退市制度\并购重组政策修订\股指期货定位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