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全球范围内金融危机发生频率和破坏力大大增加。尤其是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让各方开始深入思考如何构建一个有效的全球金融安全网。以CMIM协议和AMRO为主体的东亚金融安全网是全球金融安全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亚各成员应对外部冲击、维护本地区利益的重要手段,在维护区域与全球的经济和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成立CMIM协议的宗旨,一是作为区域自助机制,解决10+3成员国际收支和短期流动性困难;二是为现有全球金融安全网提供有益补充。
为了支持CMIM协议的有效运作,10+3成员于2011年推动成立了AMRO,并于2016年进一步推动其升级为区域性国际组织。AMRO的功能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在和平时期对各成员开展独立的宏观经济监测,进行风险预警,为成员提供政策建议;二是支持CMIM协议的运作,包括提高其运作准备程度,以及在危机期间为CMIM协议救助决策提供政策支持。
东亚区域金融安全网近年来有了长足发展。但从实际应对危机的角度来讲,目前还需要解决一些突出问题:首先,CMIM协议现有2400亿美元的规模是否足以应对大规模、高波动的危机;其次,CMIM协议能否确保向危机成员快速提供救助资金,特别是在目前尚未与IMF建立协调机制的情况下,如何使用与IMF挂钩部分的资金;第三,救助资金的使用条件有待完善,这包括如何解决由于附加使用条件后造成的“污名效应”,同时防止道德风险;第四,CMIM协议目前缺乏常设秘书处的支持,也给实际操作带来了一定困难。
对于这些问题,下一步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努力:
第一,对CMIM协议开展定期评估。CMIM协议规定,每五年,10+3成员将对CMIM协议中包含的资金规模、出资比例、救助条件、决策机制等重要要素进行重新评估。今年5月,10+3财长和央行行长会已决定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对CMIM协议进行审议,预计在2018年5月完成本轮审议。
第二,进一步明确CMIM协议的运作程序。包括通过防火演练进一步完善CMIM协议的操作指南,理顺运作程序。今年下半年,10+3成员将测试CMIM协议与IMF在危机发生时的协调机制,并进一步研究CMIM协议如何更好地与全球金融安全网相融合。
第三,关于CMIM协议的救助条件,下一步在设计时重点需要解决救助条件过于严苛带来的“污名效应”,同时也要尽可能减少救助条件过松所导致的道德风险。
第四,探讨AMRO成为危机管理者的可能性。AMRO已成为区域性国际组织,可以利用所拥有的专业化人才和国际机构平台,将AMRO打造为CMIM协议的秘书处,在保障CMIM协议有效运作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面对这些新挑战、新任务,我们将致力于推动AMRO发展成为一个独立、专业、可靠的区域性经济监测机构,成为本地区成员可信赖的政策顾问、合格的危机管理者和有效的能力建设帮手,同时也将在机构管理上努力使AMRO更加精干、高效、务实,为本地区成员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区域性公共产品,为确保区域经济和金融稳定、推动本地区实现更高层次的经济合作和共同繁荣做出贡献。
建设金融功能区 发展互联网金融
规范金融发展空间布局、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了《大连市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促进条例》,该《条例》对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热点问题进行了规范,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结合大连实际,在现有金融功能区布局的基础上,根据《大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大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纲要》等,明确了“本市应当根据城市发展实际,完善金融发展空间布局,建设中山金融服务区、星海湾金融商务区、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创新城等金融功能区。 ”
为了整合和优化配置全市金融资产资源,发挥地方金融控股平台的作用、做大做强本市金融产业,《条例》规定,鼓励发展地方金融控股公司,整合金融资源,提升本地金融竞争力。
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结合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条例》对促进互联网金融做出了规定,鼓励发展互联网金融,支持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从业机构相互合作,支持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
同时,《条例》还在鼓励和支持专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加快金融服务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金融人才是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智力支持和保障,《条例》对于加大各类金融人才,尤其是金融高端、紧缺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做了进一步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金融人才政策,制定金融人才培养、引进计划,鼓励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鼓励金融机构以及相关单位通过市场机制,引进各类高层次、紧缺的金融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