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技术(300077)于5月3日披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昨日,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向大众证券报记者表示,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及行政处罚等材料,国民技术因虚假陈述而受罚,受损股民可以向公司等虚假陈述行为人进行索赔。而在近日召开的国民技术致歉会上,已有小散公开要求赔偿。
行政处罚落地
国民技术及相关当事人于5月2日收到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与深圳前海旗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拟决定对国民技术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国民技术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违法行为。罗昭学作为公司董事长,筹划并主导上述投资事项,授权喻俊杰签署涉案两份补充协议;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喻俊杰负责投资事项的具体实施,签署涉案两份补充协议,二人均未依法及时报告董事会并督促公司披露,系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刘红晶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其知悉、参与了涉案补充协议的签订,却未依法及时报告董事会并督促公司披露,系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国民技术由于合作方的失联,不仅受到行政处罚,年报业绩单“也栽了跟头”。由于未来无法收回5亿元借款,国民技术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亿元。受此事项影响,国民技术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495.71万元,与上年同期70612.41万元基本持平;但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8803.59万元,同比减少582.21%。
小股东急欲索赔
值得关注的是,2017年12月15日国民技术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时,公司尚处于停牌状态。不过,2017年12月20日复牌后,公司股价连续两个“一字板“跌停,至2018年1月底,股价已腰斩,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
在国民技术5月4日召开的致歉会上,有投资者表示:“作为国民技术的一个长期股东,对于下一步的赔偿,如果公司有方案,我们就耐心等待,如果说公司没有统一方案,需要我们走法律程序,我们就准备委托律师,进行起诉,毕竟还有一个诉讼时效,希望公司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对此,国民技术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全衡回复到,因公司信披而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 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刘国华律师向记者表示:“国民技术虚假陈述造成股民惨重损失,证监会虽然对他们予以行政处罚,国民技术也致歉,但投资者的经济损失并未得到丝毫弥补。投资者唯有提起民事索赔诉讼,才有可能挽回自身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