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 起草背景
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将非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纳入了调整范围,该法第10章对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管理人登记、基金托管、募集方式、基金合同、基金备案、信息提供、私募基金管理人转为公募基金管理人的条件等作了原则规定。该法第32条还规定:“对非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进行规范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章的原则制定。”根据法律的授权以及当前资产管理行业的格局,我会应当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细化相关制度安排,具体落实法律规定。为此,我会起草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暂行办法》),以规范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
考虑到私募基金运作形式灵活、投资者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及风险承受能力,且不面向公众发行,外部风险相对较小等特点,对其进行监管应当明显区别于对公募基金的监管。因此,《暂行办法》始终贯穿了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的作用、实施适度行政监管的指导思想,主要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条件、合格投资者标准、基金宣传推介、基金备案、从业人员管理等法律明确要求的事项进行了规定和细化。此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输送、严禁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欺诈客户以及“老鼠仓”行为等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的底线作了规定。对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日常管理、私募基金的投资运作等不作限制性要求,不设准入门槛,由基金管理人根据自身情况、基金合同约定自主安排。目前阶段,立法的目的是将大部分现有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纳入监管,明确其法律地位,掌握其基本情况,同时以不改变现有私募基金行业运营现状、不增加其监管成本为原则,主要通过行业自律以及事后检查、处罚等手段进行监管。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证券投资基金
1.我们应该选择一家经营时间较久、投研能力较强的基金公司。经营时间较久,说明该公司的整体业绩表现平稳,状态良好;投研能力较强说明其更值得投资者信赖。就拿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来说,16年来以“积跬步,行万里”的踏实与执著,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并努力为基金投资人谋求持久回报。东方基金还公开选聘优秀人才,形成有自身特色的投资和服务团队,力争以专业的服务、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客户。
2.选好基金公司,接下来就该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了。要想找到适合自己的证券投资基金,我们首先要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然后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来判断适合投资高中低三档的基金类型。
3.如果您愿意承担较高的短期波动风险,可以考虑投资新兴市场或类股型股票基金;如果觉得风险承受能力属于中等,区域型股票基金、高收益债券基金、组合基金是您不错的选择;如果您只能够忍受非常低的损失风险,债券基金、目标日期基金值得放入您的参考之列。之后我们就该通过对经济周期敏感度的把握来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若投资者对经济周期敏感度高,则可以选择单笔投资,在市场环境较好时,选择股票基金所获报酬出现正值的比例可能较高。反之,经济形势并不理想时,固定收益为主的债券基金表现较佳。若您对经济周期敏感度低,可根据自身情况将股票基金与债券基金同时纳入,这样便无需担心风险太过集中,或错过哪一种资产的增值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