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如何对会计师查帐报告进行审查?
(1)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的审查。做查帐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是经主管机关批准从事为股票发行查帐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目前在深圳可以从事这项工作的有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师事务所和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等。
(2)对发行公司委托查核签证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为了解其委托关系,可通知面洽。
(3)会计师出具的查帐报告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特区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查帐报告,退回重新编写。
(4)查帐报告中的会计师意见若是属于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保留内容影响很重大的,通知发行公司请会计师查明重编后再提出申请。
(5)查帐报告的会计师意见若无保留意见,或虽有保留意见但其保留内容影响不大,或依前款的要求重新编制者,应就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审查。
(6)查帐报告应对发行公司所采用的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等改变提出说明,并查明其变更的理由及此项改变对损益的影响等。
怎样审查资本形成过程?
原有企业改造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主管机关在审查时应注意发行公司的资本形成过程及其变化。
(1)资本投入情况。要求发行公司提供证明资本如实投入的验资报告,禁止资本投入不实、以银行贷款作投资的公司发行股票。
(2) 发行前的公司重大合并及收购。
(3) 资产评估报告。审查资产评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虚增资产评估价值的事情发生,国有资产是否得到适当的保护。由于资产评估的增值可以折换成股本,个别发行人常常藉虛增资产评估增值来谋取利益。
(4)审查公司发起人或主要股东有无转移资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