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杠杆效应的实质是什么?
财务杠杆效应的实质是:由于企业投资利润率大于负债利息率,由负债所取得的一部分利润转化给了权益资本,从而使得权益资本利润率上升。而若是企业投资利润率等于或小于负债利息率,那么负债所产生的利润只能或者不足以弥补负债所需的利息,甚至利用利用权益资本所取得的利润都不足以弥补利息,而不得不以减少权益资本来偿债,这便是财务杠杆负效应带来的损失。
财务杠杆效应的根源是如何产生?
(一)在于财务费用的固定性
企业的资金总额由权益资金和负债资金组成。
若企业全部资金都由权益资金构成,那么,息税前利润与每股利润的变动幅度是一致的,也就不会产生财务杠杆效应。但是若企业以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或发行优先股等方式筹集资金时,就要负担借款利息、债券利息,支付融资租赁租金和优先股股息。在资金结构一定的条件下,不论企业营业利润多少,企业支付的债务利息、融资租赁租金和优先股的股利等财务费用通常都是固定不变的。即:在企业利润增加的情况下,这些费用的支付不会随之增加;相应地,在企业利润减少的情况下,这些费用的支付也不会随之减少。而当息税前利润增大时,每一元利润所负担的固定财务费用就会相对减少,这能给普通股股东带来更多的利润;反之,当息税前利润减少时,每一元利润所负担的固定财务费用就会相对增加,从而使普通股每股利润会大幅度减少。
可见,固定财务费用增加了每股利润对息税前利润变动的灵敏度。财务杠杆效应以固定财务费用为支点,通过息税前利润较小幅度的变动带动每股利润更大幅度的变动。因此,固定的债务利息、融资租赁租金和优先股股息是财务杠杆起作用的前提。
(二)在于企业息税前全部资金利润率与负债资金利息率的高低不同
企业及其所有者的收益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企业使用权益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另一部分是企业使用负债资金所获得的收益。当企业息税前全部资金利润率大于负债资金利息率时,负债资金所创造的息税前利润在支付利息费用之后会产生一个余额(其本质是企业所有者对债权人收益的剥夺),这个余额并入到权益资金收益中,从而提高权益资金净利率。此时,利息成本对额外收益具有放大效应,这就是财务杠杆正效应。财务杠杆正效应的条件是:息税前全部资金利润率高于负债资金利息率。
当企业息税前全部资金利润率小于负债资金利息率时,利用负债资金所创造的息税前利润还不足以支付利息费用,就需要从权益资金所创造的收益中拿出一部分来补偿利息,企业所有者因此遭受一笔额外损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仅可能得不到任何收益,而且可能蚀本,甚至招致破产的危险。此时利息成本对额外损失具有放大效应,这就是财务杠杆负效应。财务杠杆负效应的条件是:息税前全部资金利润率低于负债资金利息率。
(三)在于税收的屏蔽作用
首先,负债利息具有抵税效用。负债筹资可以给企业带来税收上的优惠,因为按照规定,生产经营期间的负债利息作为企业的财务费用可以在当期或以后若干期内的税前利润中扣除,从而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的债务利息中,有一部分便转移给国家财政来负担了,表现为国家财政少收了税款而给企业带来价值的增加。负债的利息抵税效用可以量化,用公式表示为:利息抵税效用=负债额×负债利率×所得税税率。所以,在既定负债利率和所得税税率的情况下,企业的负债额越多,那么利息抵税效用就越大。
其次,融资租赁可以使承租人获得多重好处:一是承租人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能及时拥有机器设备,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从外部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纳入了其固定资产的范畴,承租企业可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折旧费增加,企业纳税负担相应地减轻;三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承租人支付的融资租赁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两部分,支付的利息部分计入融资费用,其节税效果更为显著。
对承租人而言,税后租赁成本为:税后租赁成本=租金-税金节约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