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成交量对商品期货的意义更为重大。因为股市上有大量的资金在持币待购,所以一旦股价回落到一定程度,很快就被资金拉起来。但是,由于存在做空机制的作用,所以成交量在期货市场使用时还是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1.期货交易存在一定的“虚假买卖”
在国内外的期货市场中存在大量的套利交易,由于套利交易不能指明趋势方向,所以交易中的许多成交量具有极大的不能验证趋势的“虚假、欺骗”成分,使得实际效果存在不确定性。
在国内外容量较大的期货市场中,交易活动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成交量的产生并不具备战略性攻击或战略性撤退买卖做盘意图。其成交量的突然变大仅仅是有的机构为了抵抗市场风险的套期保值,或者是调剂头寸,以及换月调仓而导致的。
特别是,当现货合约临近交割期时,活跃合约则向后续月份延续,这是国内、外期货市场都有的现象。如:LME金属市场每个月第三个星期三前的迁仓行为,使得每个月第三个星期一和星期二的成交量都较大。
由于市场行为的复杂性,所以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许多“虚假买卖”行为的产生。当然,这些“虚假买卖”行为并不是恶意的。因此,这些成交量的放大并不具备直接对分析趋势起指导的作用,这就使得成交量的市场地位必然排列在价格要素之后。
2.成交量在期货市场使用的其他问题
如果在连续图中(逐月将活跃期连接起来)使用,则对应的成交量用的是同一商品各个合约成交量的总和。尽管可以说明市场的活跃与否,但从总体上看,在连续图中对应总成交量来进行成交量对趋势的验证还是较为合理的,但是对于成交量验证趋势来说则还是有点“不伦不类”,特别是参与者的具体交易只能在各个合约中进行的情况下。因此,在具体制定交易计划时,必须进行相应必要的调整。
而如果只在单个合约中使用对应的成交量,则由于单个合约的交易活跃期非常短暂,基本上就是一个增仓、增量期和一个减仓、减量期。因此,在单个合约对应的成交量图形中,又不足以说明成交量对趋势的验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