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認為應該定期檢驗結果,我們測試的標準是衡量保留下來的每一塊錢是否能發揮至少一塊錢的市場價值,而到目前為止,尚能達到標準,我們會以每五年一個循環,而隨著淨值的成長,這項目標將愈來愈難達成。
惟有在當收到跟付出一樣多的經濟價值時,我們才有考慮發行庫藏股,這項原則適用於各種情況,不管是購併或公開市場收購,另外債務轉股權、選擇權與轉換權都一樣,我們絕不會違背股東權益的情況下,把公司的一部份賣掉(這正是發行新股背後代表的意義)。
股东
你必須完全明瞭有一種查理跟我可能會損及績效表現的態度,那就是:不論價格高低,我們絕不會出售波克夏所擁有的好公司,只要我們預期它們能夠產生一些現金流入,而我們也對該公司的經營階層、勞資關係感到安心。我們希望不要重複犯下資金配置錯誤導致我們投入次級的產業,同時也對於那些只要投入大量資本支出便能改善獲利狀況的建議(預測通常很亮麗,支持的人也很誠懇,但到最後,額外的重大投資得到的結果就好像是在流沙上掙扎一般),儘管如此,打牌似的管理行為(每輪都把最好的牌丟出)並非我們行事風格,我們寧可整體的結果遜色一點也不願意花大把銀子處理它。
我們會以絕對真誠的態度對待大家,尤其是有關評估企業價值的各種利與弊方面。我們的原則是假設今天的位置對調時,我們希望你應該告知我們的所有事實,這是我們應該給你的,此外,由於波克夏是一家具有媒體事業的集團,我們責無旁貸地須以同樣客觀正確的標準要求自己,就像是我們要求新聞同仁一般,我們深信坦白對身為經營者的我們來說是有益的,因為一個在對外欺騙別人的人最後一定會把自己也給騙了。但坦白的原則也有限度,那就是我們僅在法令規定範圍內討論我們在股票上的進出,就像一件好產品或商業購併案一樣,好的投資機會不多所以珍貴,且很容易被盜用,所以通常我們不會詳細說明投資細節,這甚至包括已經出售的部份(因為我們很有可能會在買回來)與傳言我們要買進的,若我們否認相關報導但說:「不予置評」,有時反而會被認為已經證實。(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