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购买法编制财报?
购买法是通过购买子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来取得子公司全部或一部分的净资产,从而取得其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母公司需要以现金、票据或其他形式完成股票支出,而且在取得股权时,其收买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子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当这些情况出现时,如果支出高于账面价值,首先将高出的差额分配给有形资产,但各有形资产所分配的数额仅限于有形资产市价高于其账面价值的部分,若分配后仍有余额,就形成母公司合并报表中的无形资产——商誉。如果支出小于账面价值,首先按比例减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如果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降为零后,仍然有差额没有分摊,则该差额可作为递延项目,在以后的会计期间摊销完毕。
从会计角度看,股权集合法进行合并时,因母公司无须支付现金或其他资源,所以两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等的合并,只需以其账面金额为基准;但如果用购买法时,由于发生了买卖交易行为,就应以子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平市价作为编制合并财报的基础。
所以,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所编制出来的合并财报,结果是不一样的,企业合并时采用什么方法按规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