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方房子多,哪些地方少?
基于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分省数据、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分省数据等,并结合全国城镇住房情况,我们估算了2010年、2017年各省级、地级单位城镇住宅存量、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套户比及相关情况。
省级:东北三省套户比平均1.17,京津渝粤4省套户比低于1.0
当前全国近60%的城镇住宅存量集中在山东、江苏、广东、河南等10个省。分地区看,2017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城镇住房存量分别占全国的42.6%、26.5%、23.5%、7.4%,而对应的城镇常住人口比例分别为43.6%、24.4%、23.8%、8.2%。分省看,2017年山东、江苏城镇住房存量超过20亿平,广东、河南在17-20亿平,浙江、四川、湖南等6个省份在10-15亿平之间,其他省份则不足10亿平,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4省更是不到2亿平。
苏浙鄂等7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而沪津粤等3省不到28平方米。分地区看,2017年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包括学生及其宿舍)分别为31.1、34.9、31.6、29.4平方米。分省看,2017年浙江、湖北、江苏等7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广西、山东、四川等13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30-34平方米之间,北京、辽宁、吉林等其他11个省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上海、天津、广东人均更是低于28平方米。
由于各省套均面积存在差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大小与套户比的高低并不具有必然联系。从包括学生及其宿舍的城镇套户比看,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为0.99、1.05、1.03,东北地区套户比为1.13。从不含学生及其宿舍的套户比看,东北地区套户比平均达1.17,青吉黑黔等4省套户比超过1.15,京津渝粤等4省低于1.0,上海略高于1。分地区看,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为1.02、1.09、1.08,东北地区为1.17。分省看,2017年青海、吉林、黑龙江、贵州等4省城镇住房套户比超过1.15,内蒙古、江西等7省套户比在1.10-1.15之间,海南、新疆等8省套户比在1.05-1.10之间,河北、江苏、湖南等7省套户比介于1.0-1.05之间,北京、天津、重庆、广东等4省套户比在1.0以下。
从住房成套率看,2015年重庆、广东、山东等省城镇家庭户居住在成套住宅的比例超过90%,而黑龙江、云南、内蒙古、西藏等省低于75%。从建筑层数看,2015年有河北、山东城镇家庭户居住在平房比例高达40%以上,西藏、内蒙古、山西、河南在30%以上,而浙江、湖北、江西、重庆、上海、福建等省低于10%。
地级:90城套户比小于1,一线套户比不超过1
限于地级层面城镇高中阶段及以上的学生数据难以搜集,我们只估算了包括学生及其宿舍的地级层面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套户比。在全国337个地级单位中(不含三沙),既有87个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0平,也有35个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40平;既有90个城市的套户比(含学生及其宿舍)小于1,也有90个城市的套户比大于1.1,未来更需重视区域差异中可能存在的结构性机会。
从人均住房面积看,2017年有87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30平方米,占比25.8%;有127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介于30-35平方米,占比37.7%;有88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介于35-40平方米,占比26.1%;有35个城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大于40平方米,占比10.4%。
从套户比看,2017年有90个城市的套户比小于1,占比26.7%;有157个城市的套户比介于1.0-1.1之间,占比46.6%;有72个城市的套户比介于1.1-1.2之间,占比21.4%;有18个城市的套户比高于1.2,占比5.3%。
分线看,当前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5.9、32.0、33.5平方米,套户比分别为0.97、1.02、1.06,一二线城市住房供给偏紧。从包括学生及其宿舍的人均住房面积看,2010年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分别为22.9、26.8、28.5平方米,到2017年分别增至25.9、32.0、33.5平方米,分别增长13.3%、19.4%、17.7%。从包括学生及其宿舍的城镇住房套户比看,2010年一线、二线、三四线城市套户比分别为0.92、0.93、0.96,到2017年分别增至0.97、1.0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