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顺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消息,为进一步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顺义区于近日出台了《顺义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对于自然人项目,按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河西地区每度电0.3元,河东地区每度电0.36元。若自然人为低收入群体,奖励标准比普通自然人高0.1元;法人单位自筹资金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河西地区每千瓦225元,河东地区每千瓦270元;法人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项目,按照装机容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河西地区每千瓦300元,河东地区每千瓦360元。
截止目前,顺义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规模已超过70兆瓦,并网项目个数及规模均排名北京市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