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南京中商涉嫌逃避追加对价?
会计师:南京立信永华
保荐人:华泰证券
南京中商2008年对子公司超额亏损的会计处理追溯调整显然不属于会计准则变动,因为新会计准则实施以来,对此核算没有发生变化.
它也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更不属于会计差错更正,因为本报告期内没有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那么这种调整只有一种可能,即会计估计变更,增加了母公司对子公司超额亏损的承担份额,但谅旱会计估计变更,适用当期调整法,不可以追溯调整,笔者对该公司追溯调整子公司超额亏损838万元不适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深表不解。
追加对价幅度:低
报表粉饰可能性:中
报表粉饰性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