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媒体5月26日报道,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康美药业60万元罚单一事作出回应,表示:“行政处罚不会是本案终点,证监会将继续配合司法机关对康美药业案进行查处,相关人员将受到刑事追责。”该负责人称,民事追责机制亦将发挥作用,将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追责、民事赔偿体系,切实提升市场违法成本。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之所以作出上述回应,显然与康美药业受行政处罚一事的市场反应有关。根据证监会调查核实,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91.28亿元,累计虚增营业利润41.01亿元,累计多计利息收入5.1亿元。同期,康美药业还累计虚增货币资金886.8亿元。
基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的事实,中国证监会于今年5月14日公布了对康美药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对康美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21名责任人员处以9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对6名主要责任人采取10年至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同时,证监会已将康美药业及相关人员涉嫌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证监会的这一处罚决定在市场上掀起波澜。毕竟最近一个时期,国务院金融委工作会议接连强调要“坚决打击各种造假和欺诈行为”,提出“对造假、欺诈等行为从重处理”,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证监会也一再表示,要重拳打击 财务造假,包括在5月15日投资者保护日上,易会满主席也表示对 财务造假要“零容忍”。但最终在康美药业财务造假问题上,证监会给出的只是60万元的处罚,这难免让投资者有一种“挠痒痒”的感觉。
尤其是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对瑞幸咖啡的处罚,更是与康美药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今年4月2日,瑞幸咖啡自曝公司于2019年二季度至四季度期间虚增了22亿元人民币交易额。为此,5月15日,纳斯达克方面就给该公司发来了通知,决定将瑞幸咖啡从纳斯达克股市摘牌。造假22亿元的瑞幸咖啡被勒令摘牌,而造假高达1224亿元的康美药业在A股市场只是被罚款60万元,这样的结果确实让投资者难以接受,也与“零容忍”的提法相距甚远。
正是基于A股市场投资者的这种反应,所以这就有了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此事的回应,表明6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不是康美药业造假事件的终点,从程序上看,还有刑事追责与民事追责。
从证监会的回应来看,面对康美药业,证监会的处境其实是很尴尬的。对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证监会的定性是非常严厉的,被认定为是“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而且包括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内,也一再表示对财务造假要重拳出击,要“零容忍”。但最后只是给了康美药业一个60万元罚款的处罚,这样的处罚与“影响极为恶劣”的定性,与“零容忍”的表态显然是不相符的。
当然,康美药业造假事件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根据目前的《刑法》,财务造假的刑期不超过5年,甚至是在3年以下,这对财务造假者显然是没有震慑力的。而在民事追责方面,由于没有集体诉讼,代表人诉讼的细则也还没有出台,因此,投资者最终能够得到的赔偿其实是非常有限的。
其实,就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的处罚来说,目前最重要的在于两点。一是让康美药业退市,这是A股市场必须坚守的底线。如果让一个造假过千亿的企业继续呆在A股市场,重拳打击财务造假,对财务造假“零容忍”也就无从谈起。二是尽快启动代表人诉讼制度,尽可能多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目前仅靠投资者的个人诉讼根本解决不了赔偿投资者的问题,既然新《证券法》已经推出了代表人诉讼制度,就应该尽快地将这项制度落到实处,以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让更多的投资者在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得到赔偿。这也是对康美药业财务造假事件最好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