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机构投资者不断增多,低成交个股不断涌现或成常态
核心结论:
①对比成熟市场,A股退市制度较宽泛,执行力度较弱,美股退市率约为6.24%,港股约为0.59%,A股约为0.14%,A股退市难源于制度有效性不足和退市去向单一。
②退市制度不完善导致A股低成交个股不断涌现, 17年至今低成交个股市场占比从10%上升至22%,随着A股机构投资者增多这一现象或成常态。
③借鉴美股,A股退市制度改革需要明确化、简易化,加强市场类指标在退市中的作用,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结构,建立“梯级”转板机制。
18年7月27日,证监会对现行涉及重大违法公司的强制退市规则做出修改,并发布《关于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 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决定》,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内容。深交所紧随其后审议通过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则,一系列的举措反应了监管层对于建立有效退市制度的决心,基础性制度的改变势必会深刻影响A股的市场生态。
风险提示:经济增长速度快速回落,通胀快速高企引发货币政策从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