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方法存在一个弱点。它假设不同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可以忽略不计,而且公司是所有类型业务的最佳拥有者。但是要知道的是,公司管理一项业务所需要的技能,在它生命周期中的特定阶段是不同的。我们认为业务组合管理方法也应该考虑母公司和业务单元之间的契合度。
图16.7市场推动的公司战略(MACS)框架
一种较为复杂的业务组合管理方法根据业务吸引力,以及公司是否是该项业务自然的拥有者对业务组合进行评估,如图16.7所示。这种方法将吸引力(图16.7中的横轴)定义为,业务单元作为一个独立企业所具备的创造价值潜力。这种方法抓住了经典方法的典型维度——行业的吸引力和业务的竞争地位。请注意,业务的所有权不影响其独立创造价值的潜力。相反,这个维度代表:如果该项业务独立经营,可以获得的最大价值。当然,具有相对较大的独立创造价值潜力的业务可能总是应该被剥离,因为其他公司可能会能更好地获取那份价值。通过出售业务,母公司能够获得部分价值,如通过溢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