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前向各大证券公司下发《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券商场外股票质押业务全面暂停。
流动性不足风险高
股权质押,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通俗地说,是指投资者把手上的股票作为质押物,获取金融机构资金的行为。
2013年5月份以来,证券公司各项业务创新加速,监管部门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允许券商及其成立的资管计划作为融出方,通过交易所系统进行业务上报的流程化操作。由于操作流程标准化,这项业务整个流程进度大幅提升,也就被称为“场内股票质押”。简单解释,就是投资者用股票作为质押物,获取券商资管计划的资金。
2013年5月份后,券商股票质押业务从无到有、发展迅速,以券商为主导的场内股票质押迅速崛起,股票质押市场从原先的银行、信托“二分天下”,变为券商、银行、信托“三足鼎立”,券商后来居上。
但是,在快速发展的背后,股票质押市场也存在一定风险。据统计,目前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的问题包括六方面: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偏离服务实体经济本源;二是融入方的信用调查不力;三是质押比例过高,流动性缺失;四是单票集中度过高;五是大股东质押比例过高;六是违约处置不当,简单粗暴,不考虑市场影响。
场外股票质押的风险更高。与场内股票质押仅包括A股股票和其他监管部门认可的证券不同,场外的股票质押范围更广,除A股股票之外,还包括基金、债券、B股、新三板等,而且在质押期限和限售要求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场外股权质押标的大多是非流通股,与场内流通股质押相比,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问题。一旦出现风险,只能等待股东补充质押物。
据国泰君安证券统计,截至2018年6月1日,证券公司作为质押方的股票质押参考市值约为1.72万亿元,其中,场外股票质押业务的占比很低,参考市值约为860亿元。
此次发布的《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一是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及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交易。但因参与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本通知发布前已存续场外股权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而发生的补充质押除外。二是证券公司不得为银行、信托等其他机构或个人通过场外市场开展 股票质押融资提供盯市、平仓等第三方中介服务。三是通知自发布之日(5月30日)起实施,发布前已存续合约无需提前了结,已存续合约约定可以延期赎回的,延期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
规范意在防风险
为何要全面暂停券商场外股权质押?国泰君安证券分析师刘欣琦认为,场内股票质押项目相对透明,任何超出质押比例、质押集中度上限的股票质押项目将无法上报,进而无法融出资金。
“通过券商场外股票质押,客户虽然能够顺利融资,却给监管以及券商带来较大风险。例如,对监管层而言,场外质押情况无法通过场内系统集中监控;对券商而言,场外股票质押在业务流程上的风险以及处置平仓风险都较大,且券商资本金水平和银行不可同日而语。”刘欣琦说。
从企业角度看,目前至少有5类风险值得融出方券商特别关注:一是上一年度亏损且本年度仍无法确定能否扭亏的;二是近期涨幅或市盈率较高的;三是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与其作为融资融券担保物的比例合计较高的;四是存在退市风险的;五是公司及高管、实际控制人正在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在防风险、严监管的大背景下,随着资管新规逐步落地,监管部门力推券商表外股票质押回表,券商表外股票质押(通过资管计划而非自有资金)承压较大,这也是叫停相关业务的重要原因之一。刘欣琦认为,在券商场内股票质押市场份额承压下滑的背景下,为防范场外经营风险,监管部门于5月30日发文正式叫停券商场外股票质押十分及时和必要。
早在今年2月份,在沪深交易所联合举办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培训会上,监管部门就对证券公司参与场外股票质押的行为明确表态,认为券商不得作为质押人参与场外股票质押,不得为场外股票质押提供第三方服务,包括交易申报、盯市、违约处置等。
对行业营收影响较小
券商股权质押以场内为主。根据国泰君安证券对部分大券商及中型券商的调研,券商主动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业务的非常少,多为场内股权质押配套业务,如场外补质押等。
爱建证券分析师张志鹏表示,叫停券商场外股权质押业务更多出于风险防范,对以场内质押为主的券商股权质押业务影响不大。
国泰君安证券统计显示,按照目前场外股权质押业务的股票市值占比情况,结合2017年28家上市券商股权质押利息收入情况,按场外规模占比5%测算,这部分业务仅贡献券商整体收入的0.52%。此外,本次叫停将采取新老划断,存量到期终止,且今年初以来大部分券商新增场外股权质押业务已经暂停,实际业绩影响更小。
今年以来受股权质押新规以及监管推动券商表外股权质押回表内的双重影响,券商股权质押规模告别高速增长,但由于新老划断安排,业务规模并未出现大幅下滑。
刘欣琦表示,从证券行业表内股权质押融出资金来看,今年第一季度末与2017年底基本持平。此外,受融资成本持续上扬和券商股权质押业务收缩影响,股权质押融资利率较去年有所上浮,从去年的6%至6.5%上浮至今年以来的7%至7.5%,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今年券商的股权质押业务起到了“以价补量”的作用。
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可控 不会“一平了之”
1场内质押规模稳中有降
“根据上交所股票质押业务现状来看,场内质押规模稳中有降,总体风险基本可控。”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
截至目前,沪市股票质押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181%,股票质押总市值占沪市总市值的3%,其中,低于平仓线的股票质押市值在沪市总市值中的占比不到0.2%。上一周,上交所股票质押融资实际日均违约处置约1900万元,未见显著变化。从股票质押交易定位、风险防范机制和实际情况看,违约处置对二级市场影响非常有限。
他介绍,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解决中小型、创业型 股东融资难的问题,绝大多数资金融入方为 主要股东,且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周转,与其他杠杆资金加杠杆用于购买股票有明显不同。
从出资方的风险防范机制来看,对于因股价下跌导致担保不足的合约,资金融出方通常不会立即要求平仓,而是与融入方协商通过部分提前购回、延期购回、补充标的证券或者其他质押物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特别是 控股股东,为保持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更倾向于采取追加担保等方式化解风险,避免进入违约处置程序。
深交所方面,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深市股票质押平均(按质押市值加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223%。低于平仓线的股票质押市值占深市总市值的比例不到2%,考虑到司法冻结、股份限售、减持限制等因素,在二级市场可直接平仓处置的比例则更低。
“从个股看,少部分 股东对自身资金实力评估不充分,风险防范意识不足,股票质押比例较高,风险相对突出。随着市场波动加剧,上述部分股东补仓能力有限。”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此类合约,实践中资金融出方主要通过与融入方协商,通过合同延期、补充担保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在一定时间内逐步化解风险。最终确实需要进行违约处置的,受股份减持规定等因素影响,直接从二级市场减持的金额较为有限。
该负责人进一步介绍,经统计,2017年全年深市二级市场累计违约处置金额约7亿元,日均违约处置余额约为已触发违约风险融资余额的万分之一。上一周深市股票质押融资实际日均违约处置3000万元左右,没有明显变化。
“我们已经注意到市场的关注。根据沪深交易所统计数据,目前,两市股票质押市值加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维持在200%,低于平仓线的股票质押市值在两市总市值中的占比1%。”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股票质押融资风险总体可控。”
他同时表示,我们认为,截至目前,证券公司总体对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风险控制是有效的,同时,行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流动性充足。
2强化对股东股票质押行为监管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最终确需处置的交易,证券公司也不会简单通过二级市场“一平了之”,更倾向于寻找有意整体承接股权的主体,通过协议转让达成交易。如果相关股份仍处于限售期,短期内更是无法通过集中竞价卖出的方式进行处置。
对于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处置的股份,对5%以上股东、董监高、特定股东的违约处置,仍需遵守 股份减持规定中关于减持时间、比例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截至目前,尚未发生由于二级市场平仓卖出导致 控制权非正常转移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综合看,股票质押风险对市场短期冲击有限。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交所高度关注深市 股票质押风险,充分运用科技监管手段,建设股票质押风险监测平台,及时掌握股东质押情况,督促相关股东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和风险预警、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市场的稳定运行。
他同时介绍,针对近期暴露出的股票质押风险等情况,深交所将进一步规范股东高比例质押的信息披露,强化对股东股票质押行为的监管。
一是完善分类分层次的差异化披露要求,强化对股东高比例质押的风险揭示;二是加强对股票质押行为的日常监管,密切关注 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高比例质押风险,强化穿透式披露,做好风险揭示和预研预判;三是继续督促证券公司等融资方加大与质押人的协调力度,提前做好风险预案,对经营正常但有临时性资金困难的融资人,提供必要的展期等支持。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协会就具体个案情况向会员进行了广泛调查。经了解,质押融资方通常为 5%以上的大股东,相当部分是 控股股东,为保持对公司的影响力和控制权,一旦出现违约风险,相关股东倾向于与证券公司协商通过补充标的证券及其他质押物、合同延期、展期等多种方式避免进入处置程序。个别最终进入违约处置的,需遵守 股份减持规定中关于减持时间、比例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因此证券公司往往会协助寻找受让方,通过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变更股权持有人,真正从二级市场减持的金额非常有限。
此前,记者从多位市场人士了解到,今年自质押新规实施以来,券商的股票质押增量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股权质押风险主要集中在存量业务方面。为应对风险, 等相关方纷纷通过补充质押、回购等方式积极实施自救。
“经向沪深交易所了解,2017年股权质押融资日均处置仅为已触发违约风险融资额的万分之一。”中国证券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说,“与往年相比,目前情况未发现明显变化。”
他同时表示,下一步,协会将继续组织行业机构切实发挥维护市场稳定、服务实体经济作用,牢牢守住风险底线。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潘光伟日前也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如何做好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进行表态。他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科学合理地做好股票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在质押品触及止损线时,质权人应当综合评估出质人实际风险情况,采取恰当方式妥善处理。
他同时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把握好结构性去杠杆的力度和节奏,为我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信贷环境。对生产经营基本面良好、具有发展空间的 ,商业银行要采取综合授信等方式给予支持。对出现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但前景良好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采取多种手段予以支持。
潘光伟指出,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总体经营状况良好,运行稳健,风险可控,贷款质量和经营效益稳定,风险抵补能力和流动性储备充足。
据统计,截至5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资产250万亿元,同比增长7.2%,拨备覆盖率183%,前5个月实现净利润8555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7%,资本充足率13.6%,流动性覆盖率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