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 (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
1.股改限售股
股改限售股是指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原非流通股转变而来的有限售期的流通股(含股票复牌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市场俗称为“大小非”。
股权分置是中国资本市场特有的情形,是指 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另一部分股份暂时不上市流通。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内资及外资法人股、发起自然人股等。股权分置改革之前,非流通股虽然不能在沪深两市自由交易,但经证监会批准后,可以通过拍卖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
2.新股限售股
即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形成的限售股,以及上市首日至解禁日期间由上述股份孳生的送、转股。
3.其他限售股
即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
4.有限售期的股票
有限售期的股票是指 因定向增发或实施股权激励等原因形成的限售股。
限售股减持有哪些规定类型?
1、股改限售股,股改以前规定,上市前发行的股票不能流通,股改以后就可以在一定时间后流通了。人们说的“大小非解禁”,通俗的说就是原来不允许上市交易的股票现在开始在市场交易了,它增加了市场上股票的供应量,必然会给股票市场带来一定的冲击,所以国家允许它循序渐进的进行。
2、IPO限售股,股改以后再上市的公司,上市前发行的股票也需要锁定一段时间后才能流通,2007年上市的中石油就是这样。
3、增发限售,公司实施定向增发新股,也需要锁定至少1年才能上市的。
4、配售股,应该是IPO发行的时候向特定投资人配售的股份,也是需要锁定至少1年才能上市的。
一般而言,限售股上市会增加该股的流通盘(流通股股数),使得主力操作的成本增加。做个比喻,就是原来一杯水够浇花了,现在需要加半杯水才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