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挑选可流通的证券与评估家要完全收购的公司的方去极为相似。他要求这是一家他能够了解的,有长期良好前景内,由诚实和正直的管理者经营的,以及能以有吸引力的价格买到的公司。
但是,如何确定什么才是“有吸引力的"呢?
巴菲特认为,成长性是总体评估价值的一部分,它构成了种变破,其重要性在一个更大的范围内常常会发生变化,而且作用可负可正。巴菲特还认为,如果投资不是寻找至少足以证明投人的资金是正确的和有价值的行为,那么甚么才是投资呢?有意识地为一只股票计算出的价值并希望它马上可以按更高的价格卖出,应当是属于投机。而巴菲特则将此行为斥为“违反规则,伤风败俗又不能在经济上获利”。
成长性只有在适当的公司以有诱感力的增值回报率进行投资的时候换言之,只有当用来资助成长性的每一个美元可以产生超过一美元的长期市场价值的时候-才能使投资者受益。对于只要求增加资金而回报率并不高的公司,成长性只会伤害投资者。
在写50多年前的《投资价值理论》中,约翰伯尔.威廉姆斯(John Bur Williams)提出了价值的数学方程式,这里我们将其浓缩为:今天任何股票、债券或公司的价值,取决于在资产的整个剩余期间能够期望产生的,以适当的利率贴现的现金流入和流出。请注意这个公式对股票来说同债券一样。即使如此,两者之间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也是很难对付的差别:债券有确定未来现金流的息票和到期日;至于股权,投资分析师则必须自己估计未来的“息票”。再者,管理人员的质量对于债券息票的影响甚少一大部分是在管理人员无能或不诚实以致于哲停支付利息的时候。相比之下,股份公司管理人员的能力可以极大的影响股权的“息票”
用现金流计算出的最便宜的投资是投资者必须进行的投资-无论公司是否成长,无论公司的盈利是波动还是平稳,或者无论股价相对于公司目前的收益和账面价值是高是低。此外,尽管价值公式常常说明股权比债券便宜,但这个结论并非必然:如果经计算债券是一种更有吸引力的投资,那么就应当买进。
将价格的问题放在一边,最值得拥有的公司是那种在-段很长的时期内可以用非常高的回报率使用大笔不断增值的资产。最不值得拥有的公司是那种已经。或者将要反其道面行之的公司
那就是贯以非常低的回报率使用不断影胀的资产。不幸的是,第一种类型的公司难以找到:大多数高回报率的公司需要相对小的资产。如果这种公司以红利支付盈利成者回购大量的股票,那么股东们通常会从中受益。
有些重视统计和数学推论的人批评价值投资法缺乏实证支持;事实上,已经有不少学术研究支持价值投资法的绩效。直接受教于格雷厄姆的人则小心翼翼辩解,指出格雷厄娜与杜德的《证券分析》以及格雷厄姆本人的《聪明的投资人》都不是供专业投资人现学现卖的食谱,更不是实检室的操作指南。格雷厄姆希望他的学生能够加以分析归纳、举一反三。因此价值投资法实际上比较像学理,而不是定律,所以没有所谓的“步骤一、步骤二、步骤三”的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