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行优先股有利于改变目前股权设置的混乱状况,完善股份种类,促进股权结构的科学化、弹性化、成熟化。我国股份制改革是从国有企业改制开始的,为了区分和把握各种投资者的身份和地位,并保持国家在股权结构中的主导地位,股份种类一般分为国有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四大类型,这种按投资权益与风险相对称的基本原则,结果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不同股份在权益、风险、分配、流通等方面的巨大差异和不可调和的矛盾。引在天生就具有优的风险,例如国家股和法人股在红利分配方面对个人股利益的抢占、个人股在流和优先股的分类即体现了这一原则。因此,引进优先股有利于完善我国公司法的股份种类,促进股权结构的升级换代,使股份制进一步走向成熟化。
二、增加投资渠道,稳定股票市场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上金融工具品种单一,可供各类投资者选择的余地小,
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
其一,股票市场只有普通股可供投资;
其二,企业债券市场不发达;
其三,国债市场无短期品种;
其四,可转换债券、基金品种不多且规模不大。大量资金因此积聚在股市和楼市,推高股价和房价。从股票市场的现状看,我国股票市场上的普通股交易投机性大,投资者关注股价波动要甚于关注公司业绩,致使相当一部分投资者“望市却步"。这样的局面部分缘于普通股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不确定结果,即无论公司盈利或亏损都可能宣布年终(中)对普通股股东不分红或少分红。不确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使大多数投资者将目光转到了股价变动上。这样他们与追求资本利得者一同在股票市场上对股价的变动推波助澜,加剧了这个市场的动荡。优先股是一种固定收益证券,这一点类似债券,可以为追求稳定收入流的中小投资者及厌恶过高风险的机构投资者所用,减缓普通股市场的投机压力。在美国,养老基金和人寿保险公司就是优先股的传统投资者。发展优先股市场有助于培育人们的投资观念,淡化投机意识,也有益于普通股市场的长远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优先股的优先不仅在于稳定的回报,还在于其灵活的权利组合方式。依公司的经济实力、对资金的需求程度以及投资者的投资偏好的不同,通过对优先分配权、转换权、参加权、回赎权等权利的组合,可以设计出符合不同投资者口味的金融产品。对于一家发展势头强劲的公司,优先股股东可以将其所持的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从而更加完全地参加公司的盈余分配;而如果是可参加优先股,则不仅可以获得优先的盈余分配权,还可以在优先分配后,和普通股股东一样参与公司盈余分配,对于投资者而言不失为既保险又利润可观的投资选择。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早期的优先股主要被用作在建大型工程融资。因为优先股的发行使企业获得资金,但又无需像债券一样还本付息,所以也常常被用于特定的筹资目的,如整理债务或填充亏损等。
自从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银行资金危机时期,国外许多金融机构采用优先股偿付累积股票作为一种急需资金的来源后,优先股开始成为一种对金融企业具有战略性用途的工具。¨目前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优先股,大部分为金融机构所发行。这与优先股对金融企业的适应性密不可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营中非常重视资产的浮动利率性质,浮动利率证券可以提供一种更好的与之相匹配的负债。因此优先股的品种之一——可调整股息率优先股便成为金融机构常用的一种融资工具。其次,发行优先股可以扩大金融机构的一级资本,改变资产负债率,对于资本金状况受到严格要求的金融机构而言可谓一举得。
我国的金融改革正在逐层深人,金融企业将被逐步推向资本市场上市。在金融发展对经济发展影响深远的今天,为金融企业的发展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与条件,并与国际上通行做法相结合,增强中国的金融企业的生命力和竞争力,这本身就是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应有之义。因此在金融企业上市之后,在其股份结构中引人优先股将具有重要意义,对上市金融企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优先股不仅适应金融机构的融资需求,在美国,其灵活性和创新性也使其在封闭公司中颇受欢迎,股东可以根据各自的需要和利益诉求寻求双赢的权利安排。
优先股是指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力受到限制,在正常情况下不参与公司治理的特殊类型股票。
优先股制度是海外 常用的融资手段,在国外已经非常成熟。美国拥有超过100年的优先股发行历史,是全球最大的优先股市场。
但是,为什么我国的 一般都不发行优先股?
因为优先股相当于举债集资。 已经上市了,已经有更好的融资途径,就不再发行优先股。
一、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
2、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3、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当然,优先股股东在享受上述两方面“优先”权利时,其他一些股东权利是受限的。一般来讲,优先股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没有表决权,仅在与之利益密切相关的特定事项上享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力要小于普通股股东。
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
二、优先股的特征
优先股的特征
优先股通常具有以下四个特征:固定收益、先派息、先清偿、权利小。具体而言:
1.优先股收益相对固定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规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再参与公司普通股的分红。当然,公司经营情况复杂多变,如果公司当年没有足够利润可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的当年的固定收益也就落空了。
2.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
也就是说,公司可分配的利润先分给优先股东,剩余部分再分给普通股东。
3.优先股的清偿顺序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就是说,一旦公司破产清算,剩余财产先分给债权人,再分给优先股股东,最后分给普通股股东。但与公司债权人不同,优先股股东不可以要求无法支付股息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企业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4.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
优先股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一般事项没有表决权;仅在股东大会表决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时,例如,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条款,优先股股东才有投票权。
同时,为了保护优先股股东利益,如果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按约定恢复表决权;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复的优先股表决权终止。
三、优先股对股市的影响?
优先股对股市的影响?
1.优先股发行将帮助银行改善现有的融资困境
由于缺乏一级资本工具,目前中国银行业核心一级资本完全由所有者权益构成,低于1倍的导致银行面临股权融资困境。优先股发行将为银行开辟新的融资渠道,从而有效降低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并减轻普通股股权融资压力。
另外优先股性质决定其融资成本低于股权、高于债权,美国优先股股息率在6%到9%之间,12年上市银行平均ROE为21%,融资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加了优先股对于银行的吸引力。
2.银行以外的国企发行优先股动力不强
由于不存在资本充足率压力,ROE和债权融资成本较低的多数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优先股的动力不强,12年国有控股 平均ROE仅12%,而10年期AAA级企业债到期收益率不足6%。
优先股对于资产负债率已接近80%监管红线的国有企业或存在一定吸引力,但从融资成本角度考虑,优先股对于资产证券化并不存在明显的竞争优势。
3.优先股的发行对股票市场影响
一方面,上市银行目前平均股息率在3%-6%之间,低于优先股股息率,优先股的发行或导致部分以稳定股息收益为主的银行普通股投资者转向优先股,对股票市场进行减持产生负面影响。
另一方面,迫于资产负债率压力而发行优先股的国企的普通股股东将面临企业利润被优先级较高的优先股股东侵蚀、投资收益率下降,利益受损将引发普通股股东的减持行为。
四、收回方式
收回方式
优先股的收回方式有三种:
(1)溢价方式:公司在赎回优先股时,虽是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进行,但由于这往往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因而发行公司常在优先股面值上再加一笔"溢价"。
(2)公司在发行优先股时,从所获得的资金中提出一部分款项创立"偿债基金",专用于定期地赎回已发出的一部分优先股。
(3)转换方式:即优先股可按规定转换成普通股。虽然可转换的优先股本身构成优先股的一个种类,但在国外投资界,也常把它看成是一种实际上的收回优先股方式,只是这种收回的主动权在投资者而不在公司里。对投资者来说,在普通股的市价上升时这样做是十分有利的。
五、什么样的公司适合发优先股?
(1)银行类金融机构。
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使资产负债率能够下降,能多融钱多做生意,同时又不稀释原有股东的权利。
(2)资金需求量比较大、现金流稳定的公司。
比如有些公司现在想降低一下资产负债率,补充一下长期资金,这是一个权益性的,如果是债性的优先股是会提高资产负债率。
(3)创业初期成长期的公司
目前的股票估值比较低,现在发普通股的稀释过于厉害,所以这个时候不太愿意发普通股,而是选择优先股。
(4)优先股还可以做并购重组的支付工具。
并购重组的时候,买一个公司或者资产,可以用现金作为对价也可以用股票作为对价买,以前没有优先股工具的时候,股票对价只有普通股,有优先股工具的时候可以选择发优先股给人家,作为支付对价。
股市经历长期的下跌,融资功能基本丧失,而一旦没有融资功能,证券市场长期发展的动力就会丧失,这是当今中国股市面临的最大问题。
而此时一些公司仍然有融资要求,此时如果恢复优先股发行,公司融资问题就可以解决,使得公司得到长期的发展动力,尤其是因为缺乏资金而面临困境的一些企业,优先股堪称救命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