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资产情况核查依据
(1)公司提供的公司资产情况说明及附表;
(2)公司提供的自有房产、土地等不动产资产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3)公司提供的自有商标、专利、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资产的证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4)公司提供的自有机器设备、车辆等动产资产的购置合同、发票、车辆行驶证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5)公司提供的经营性租赁使用的房屋、土地、机器设备、车辆等资产的租赁合同、发票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6)公司提供的融资租赁使用的房屋、土地、机器设备、车辆等资产的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发票、还款记录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7)公司提供的授权或许可使用的商标、专利、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等资产的知识产权许可使用或授权使用合同、发票、备案证书及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8)公司提供的其他重大资产的证件、合同、发票等文件资料;
(9)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资产情况所做的法律访谈清单;
(10)公司相关资产所涉及的管理、登记、注册、备案等部门或机构的网站;
(11)对公司相关资产所涉及的第三方进行外部调查;
(12)对公司相关资产所涉及的管理部门或机构进行现场查询和调查;
(13)对公司相关资产进行现场考察。
二、公司资产情况核查程序与方法
1.公司资产情况核查程序。
(1)向挂牌申请人发送资料清单,要求挂牌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公司资产情况相关资料;
(2)在审核资料后或提供资料期间,安排与企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公司资产情况问题进行法律访谈;
(3)法律访谈结束后,登录相关网站进行对公司资产情况进行外部查询;
(4)涉及第三方查证的,可通过询证或其他方式对第三方进行外部调查;
(5)资料核查与外部查询或调查后,赶赴相关机构或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或实地考察。
(6)通过其他公开渠道或合法的非公开渠道,进行相关核查。
2.公司资产情况核查方法。
公司资产情况核查方法主要包括:文件资料审查、法律访谈、外部查询、外部调查、现场调查、实地考察、其他方法等。
(1)文件资料审查:
对公司提供的资产情况的介绍或说明、房产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著作权证书、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购置合同、发票、授权或许可合同及其他文件资料等进行书面审核,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和存在的问题。
(2)法律访谈:
按照法律访谈清单中关于公司资产情况的相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进行详细的记录。
(3)外部查询:
登录相关资产涉及的管理、登记、注册、备案等部门或机构的网站,对公司资产公司情况的相关问题进行外部查询,进行详细记录,并与现有书面资料进行比对核实。
(4)外部调查:
在资产核查过程中,若资产状况、资产权属、资产使用等涉及第三方的,应向第三方就资产情况进行外部调查,妥善保管相关回执、回复等资料或对口头答复进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受托机构律师工作报告。
(5)现场调查:
赶赴相关土地、房产、商标、专利、版权、车辆等行政管理部门、其他部门或机构,就公司资产情况问题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妥善保管相关回执、回复等资料或对口头答复进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受托机构律师工作报告。
(6)实地考察:
赶赴房产、土地、机器设备、车辆等不动产及动产所在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确认资产状况及实际控制能力,并详细填写受托机构律师工作报告。
(7)其他方法:
通过互联网搜索平台、媒体(电视、报纸、报刊、门户网站)报道等方法或其他合法的非公开方式,对公司资产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