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外汇市场的基本构成
国际外汇市场是非常活跃的,其构成要素为:市场工具、市场参加者和市场组织形式。
1.市场工具
即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外汇的定义是: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机构、外汇平准基金组织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存、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从上述对外汇的解释不难看出:
(1)外汇必须是以外币表示的国外资产,而用本国货币表示的信用工具和有价证券是不能视为外汇的。
(2)外汇必须是能够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亦即用可兑换货币表示的支付手段,而不可兑换货币表示的支付手段是不能视为外汇的。
(3)外汇必须是在国外能得到补偿的债权,而空头支票和拒付的汇票是不能视为外汇的。
2.市场参加者
从外汇交易的主体来看,外汇市场主要由下列参加者构成外汇银行。外汇银行是外汇市场上最重要的参加者,其外汇交易构成外汇市场活动的主要部分。外汇银行是指由各国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指定或授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它通常是商业银行,可以是专门经营外汇的本国银行,也可以是兼营外汇业务的本国银行或者是在本国的外国银行分行。
(2)外汇交易商。外汇交易商指买卖外国汇票的交易公司或个人。外汇交易商多数是信托公司、银行等兼营机构,也有专门经营这种业务的公司和个人。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资金买卖外汇票据,从中获取买卖价差。
(3)外汇经纪人。外汇经纪人是指促成外汇交易的中介人,它介于外汇银行之间、外汇银行和外汇市场其他参加者之间,其本身并不买卖外汇,只是连接外汇买卖双方,促成交易,并从中收取佣金。外汇经纪人须经所在国的中央银行批准才能营业。
(4)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也是外汇市场的主要参加者,但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持汇率稳定和合理调节国际储备量,它通过直接参与外汇市场买卖,调整外汇市场资金的供求变化,使汇率维系在一定水平上或限制在一定水平内。中央银行通常设立外汇平准基金,当市场外汇供不应求,汇率上涨时,中央银行就抛售外币,收回本币;反之,当市场上供过于求,汇率下跌,就买进外币,投放本币。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央银行不仅是外汇市场的参加者,而且还是外汇市场的实际操纵者。
(5)外汇投机者。外汇投机者的外汇买卖目的不是出于国际收付平衡的实际需要,而是充分利用各种金融工具,在汇率变动中付出一定的保证金后进行预买预卖,从而赚取汇率差价。
(6)外汇实际供应者和实际需求者。外汇市场上外汇的实际供应者和需求者是那些利用外汇市场完成国际贸易或投资交易的个人或公司。进口商、出口商、国际投资者、跨国公司和旅游者等都是外汇实际供应者和实际需求者。
3.市场组织形式
各国的外汇市场,由于各自的金融传统和商业习惯,其外汇交易方式不尽相同。
(1)柜台市场的组织方式。这种组织方式没有固定的开盘收盘时间,也没有具体交易场所,交易双方不必面对面地交易,只靠电话、电报、电传等通讯设备相互联系,并在联系中协商达成交易。英国加拿大、美国、瑞士等国的外汇市场均采取柜台市场的组织方式。因此,这种方式又称为英美体制。
(2)交易所方式。这种方式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如德国、法国、荷兰、意大利等国的外汇交易所,这些外汇交易所有固定的营业日和开盘收盘时间,外汇交易的参加者只能在营业日规定的营业时间内集中在交易所进行外汇交易。由于欧洲大陆各国多采用这种方式组织外汇市场,故又称这种方式为大陆体制。
外汇市场的主要组织形式是柜台交易方式。一方面是因为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外汇市场(伦敦外汇市场和纽约外汇市场)采用这种方式组织运行的,另一方面,因为外汇交易本身具有国际性。由于广大外汇交易的参加者来自各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交易范围广,交易方式复杂,到交易所交易的成本显然远高于通过现代化通讯设施进行交易的成本。因此,即便是欧洲各国,大部分的外汇交易也都是用柜台方式进行的。交易所市场通常只办理一小部分当地的现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