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消费者联合会(ConsumersUnion)是致力于维护消费者利益的非营利性机构。盖尔.希勒布兰德(Gail Hillebrand)是消费者联合会的高级律师。她大力提品废止信用卡业务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惯用伎俩。她认为,信用卡业务早已不是金融业的附带产品,它已经成为金融业的盈利先锋,因为信用卡业务比单纯的借贷业务要赚钱得多。从大多数信用卡协议的细则中,我们可以发现信用卡公司几乎不受约束,它们尽可以任意更改条款,迎合公司的需要。
希勒布兰德指出,信用卡公司所需要的,无非是提高费用和利率。即使信用卡发行商允许特卡人透支额度超过信用额度,但超额的部分必须要缴超额费。有些消费者为了及时还款而使用电话还款的方式,但银行也会对此收取很高的费用。同样,外C兑換业务也要征收额外费用(除非受到集团诉讼的逼迫,否则发卡商是不会将这些条款公之众的)。最饱受诟病的惩罚条款可能是“通用违约”:即使你及时还清了信用卡账单,但要是其他不相关账单的付款延误了的话,发卡商依然可以向你提高利率。
希勒布兰德说:“令消费者长期深陷于债务之中,这就是他们的业务模式。我认为这种收费方式是利用了消费者的乐观心态。”乐观心态是消费者的行为弱点:人们总会过分乐观地估计未来的财务状况,觉得日后再还款轻而易举,或者,人们对自己能够及时还就深信不疑,这就为遭到银行罚款埋下了伏笔。
最低还款额是发卡商针对消费者打的又一场心理战。人们在偿还最低还款額时,根本没有意识到如果一次还清可以为长期省下多少利息。最低还款额的利息波人为地定得很低,意图就在于令消费者深陷债务中无法自拔。希勒布兰德给我举了个例子。
假设你的信用卡产生了10000美元的借款,如果每月只偿还最低还数额的话,你需要27年才能还清。而在此期间的利率是15%,除了偿清最初的借款,你还必须支付银行额外1197美元的利息。更麻烦的是,如果信用卡产生了欠款,你将无法弃用这张信用卡或是启用新的信用卡。
不过,这与抵押贷款放款人的策略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抵押贷款人瞄准一些银行设计的“ 选择性可调整利率贷款”(也称做“速配贷款”),允许借款人最初的月付款下降到低于贷款利息的程度。这种做法导致贷款买房的人误以为自己在偿清抵押贷款,可实际上,他们所拖欠的本金却一直在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