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皮看股市]中国出现首例“个人破产”案 有何意义?
下周回国”的贾跃亭,现在又出现在了风暴口,这个风暴口就是个人破产。
贾跃亭申请个人破产重组
10月14日,贾跃亭债务处理小组方面发布《有关贾跃亭先生个人破产重组及成立债权人信托的声明》,表示贾跃亭根据美国法律已主动申请个人破产重组,这也是解决他个人余下债务并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最佳方案。
根据个人破产重组方案显示,债权人组成的委员会和信托受托人控制及管理的债权人信托将同时设立,美国法院认定的贾跃亭全部资产和相关收益也将会通过这种方式转让给债权人。这意味着在该方案完成之后,贾跃亭将不再持有任何Faraday Future(FF)的股权。
个人破产重组在国内有效吗?
该声明一出,大家都在议论这样的个人破产重组有效吗?
有效,但是仅限于美国法律内有效,不会影响中国法院对他在中国境内财产的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国内的所有债务还是要还的。
在美国的法律框架下,有破产清算和破产重组两种方式。其中破产重组是指个人或企业当下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债务人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以某种资产保障的方式延期偿还。
贾跃亭申请的就是破产重组,属于个人破产那一类。个人破产制度始于古罗马时期,在中世纪时的意大利与英国有较大发展。1978年,美国破产法将个人破产纳入其中,如今已经发展的比较成熟了。
但是,中国的破产重组是指当企业资不抵债时,管理层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重组。法律允许由同一个企业的管理层向债权人提出一个重组方案,延期归还债务,停止发放股息。直到现在都没有个人破产的相关法律。
全国现首例个人破产案
今年10月9日,温州法院通报的首例具备个人破产实质功能和相当程序的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案件中,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提出的清偿方案,按1.5%的比例清偿,债务人214万多元的债务只需在18个月内偿还3.2万多元即可。
由于是全国首例个人破产案,因此引发了各界的关注。
其实,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早在1993年就已经提出对破产法的讨论,后来还流传过将个人破产内容加入的传闻,但是在2004年定下的新破产法中依然没有出现个人破产的相关内容。
200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未同时推出个人破产法律制度,被称为“半部破产法”。这就意味着个人破产法是有计划的,不过存在着争议,所以有待斟酌。
如今首例个人破产案都出现了,说明最终的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建设也快了。
实施《个人破产法》后,一旦出现个人欠债不还、逃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宣判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如果资不抵债,也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保护,在生活受到极大限制、个人声誉受损的条件下,债务可以得到一定免除,并得到重新做人的机会,防止出现背上沉重债务后四处逃债,甚至自杀的现象。
个人破产法之所以这么多年都没有完全定下来,最大的争议还在于,有些人可能恶意利用这一制度来逃避债务。可见,个人破产法又建立在信用之上。
因此,建立个人破产法需要具备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以及较为完善的社会治理等配套管理措施,这个过程相对漫长,急也急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