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 ,是要不回来了!
大V的套路并不复杂,或者说网上的股神和荐股的个人基本都是差不多的套路。提前潜伏持股,然后开始推荐股票,迅速拉升,几天内出货完毕。跑得快的股民有可能还能小有盈利,但是多数都要被套牢为机构或荐股者买单的。
常说的投资有风险,所谓的风险,也就是损失本金的可能。
股市现在还存在诸多漏洞,被抓得不过是一个做的比较过火并且太过明显的大V,网上还活跃着少说数以万计的荐股大师。层出不穷,赚够了换个马甲继续,永远抓不完。
罚款是对违规者的惩罚,显然不会直接用来补偿散户的损失,就如不会向跟随炒股盈利的散户要回盈利一样。
《证券法》第77条明确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权益受损的散户可以联合起来,集体诉讼,让黑嘴赔偿损失。
当然少不了要举证自己选择股票的因果关系,各种证据,购入股票时间点的判断等等,异常复杂,能不能胜诉还要看最终法院的判决。
当然答案一般还是拿不回来,旷日持久的官司,多数人也耗不起那个时间。
散户也应该多多学习,在合适的时候入场,选择优质股票,控制好仓位。莫要人云亦云,跟风炒作,免得本想跟着吃肉喝汤,结果交了智商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