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企业通过生产或经营活动,或提供劳务,或进行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营业收入”通常表现为资产的增加,有时也表现为原有负债的减少。本项目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营业成本”项目,反映企业在生产或经营活动,或提供劳务,或进行其他业务活动中所发生的成本,“营业成松”通常表现为负债的增加或原有资产的减少。本项目根据“主营业务威本”、“其他业务成本”等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企业应负担的税金,主要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本项目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注意企业收到的先征后返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项目的各种税金,于收到当期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中减本期的营业税金。
(4)“管理费用”项目,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面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办公费和差旅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摊销、修理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等。本项目根据“管理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销售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业在购入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设置销售机构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住宿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本项目根据“销售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6)“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项目的核算范围内。本项目根据“财务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项目根据“投资收益”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以“-”号填列。
(8)“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反映因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利得或损失。本项目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以“-”号填列。
(9)“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因资产的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而发生的损失。本项目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的本期发生額填列。
(10)“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项目,反映企业因处置非流动资产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项目根据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的本期发生额填列;如为处置损失,以“-”号填列。
(11)“利润总额”项目,反映企业所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应从本期损益中扣减的所得税。本项目根据“所得税费用”账户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3)“净利润”项目,反映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本项目根据“利润分配”账户分析填列。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