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发文促进水电消纳相关 一览 通知主要有十条要求,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同时建设送出通道。以“力争”十三五“后期不再新增弃水问题”为目标。
2017年10月24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西南地区水电消纳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1830),旨在有效解决西南地区弃水问题,实现水电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
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有十条要求,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同时建设送出通道。以“力争”十三五“后期不再新增弃水问题”为目标,加强雅砻江、大渡河水电消纳,涉及建成滇西北至广东,开工雅中~江西特高压、乌东德~广东广西,推进白鹤滩、金沙江上游外送。“”十三五“期间新增四川送电能力2000万千瓦以上、新增云南送电能力1300万千瓦以上”;加强川云电网与周边省电网联通,加强国网与南网联络,推进两河口、双江口等龙头水库建设。二是完善价格机制,提高水电竞争力。通过调整价格机制参与市场竞价扩大水电外送比例,鼓励企业专线供电;降低500千伏输电价格,降低跨区输电费用。三是建立市场与政策长效机制,促进消纳。健全市场化消纳机制,实施水电替代火电;制定绿色低碳政策,实现水电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优化调度,避免弃水。
实质利好下,多水电上市企业将受益
根据北极星电力网报道,2016年,四川云南地区弃水电量达到历年顶峰。其中四川电网的调峰弃水电量较上年增长4成,再创近5年新高,达142亿千瓦时;而云南地区弃水电量则估算为400亿千瓦时左右。两地弃水电量的差距同时还在于统计口径和方式上的差异,四川地区溢水电量不计入弃水,若按照云南测算方式,四川地区弃水电量将更高,我们预计在300亿千瓦时左右。若在“十三五”期间能够基本解决弃水问题,则增加600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若按照解决50%弃水电量考虑,则增加300亿千瓦时以上发电量。弃水电量电价预计低于目前平均销售电价,若按照0.1元/千瓦时(华中、华东地区落地电价将地区当地燃煤标杆电价)测算,预计为川云地区水电企业增加30~60亿(含税)利润。
投资建议:
分析川、云地区水电企业装机比例及改善空间,建议关注改善空间较大,弃水改善条件较优的雅砻江流域所有企业川投能源、国投电力;基于大渡河流域弃水改善,建议关注国电电力。
风险分析:
电力体制改革进度受阻,价格机制制定不符合实际,水电外送竞争性不强;大型跨区直流外送通道、省间交流送出通道、国网和南网联络通道建设推进受阻;电力市场化进程不及预期,跨区消纳政策制定受阻或落实不到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