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新进入市场的交易者存在这样的想法,那就是如果头寸已经被清算了,那么与这笔交易有关的所有未执行的交易指令都会被自动撤销。这种表述并不是事实。由客户输入的所有交易指令最终都将由客户来承担相应的责任。换句话说,由一个被遗忘的交易指令导致的任何交易都属于客户。折扣佣金交易台不可能有能力记得每一个客户的头寸状况和对应的指令,而一个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经纪商则更有可能在它们变成错误之前发现这些情况。
客户:“我想退出食糖市场。以市价卖出一个10月份的食糖合约。”
折扣交易台:“你想以市价卖出一份10月份的食糖合约?”
客户:“对。”
折扣服务台:“你在5.57时卖出了一份10月份的食糖合约。”
客户:“谢谢。”
两天过去了……
折扣交易台:“是客户先生吗?”
客户:“什么事?”
折扣交易台:“依照编号5-7-9的开放指令,你在4.90时卖出了一份10月份食糖合约。”
客户:“但是我退出了食糖交易!”
折扣交易台:“先生,这是一个止损交易指令。你没有取消你的止损指令吗?”
客户:“是的,我想我没有这么做。”
在这种情况下,客户在4.90时拥有了一份空头食糖头寸。至于怎样处理这笔交易,客户可以自己选择。但由于这种情形是意外所致,所以这笔交易立即被取消了,在市场上:
交易台:“先生,你拥有食糖空头头寸。你准备进行什么操作?”
客户:“以市价卖出一份食糖合约。”
交易台:“先生,如果我以市价卖出一份食糖合约的话,那么你将会持有两份空头合约。”
客户:“天哪!以市价买入一份10月份食糖合约。”
客户有义务承担与这个错误相联系的利润或损失责任,同时还要支付额外的佣金。一个较为理想的情况是,如果相同的情况发生在一个个体经纪人身上,那么这一错误将会被避免。在任何情况下,你都无法保证远离这类错误,但通过支付额外的佣金,可能会有助于防范简单错误。
客户:“我想退出食糖市场。以市价卖出一份10月份的食糖合约。”
经纪人:“你有一份食糖多头,你要卖空吗?”
客户:“是的。”
经纪人:“你有止损指令或还在生效的目标指令吗?”
客户:“是的,我有。有一个止损指令。”
经纪人:“好的,我会以市价卖出一份10月份食糖合约,并且取消编号为5-7-9、在止损价4.90时卖出一份10月份食糖合约的开放指令。”
客户:“谢谢。”
经纪人:“你在5.11时卖出一份10月份食糖合约。我取消了止损指令。请记得开放指令直到其被成交或被取消一直有效。”
客户:“好的。我会记下来。”
再一次强调,由客户输入的所有交易指令都由客户来承担责任(无论是折扣佣金经纪人还是全方位服务经纪人都不会承担这种责任)。然而,一个全方位服务的经纪人要通过勤勉赚取额外的美元,应该以防范错误的发生和教育客户为自身的骄傲。
场内经纪人遗漏了一个止损指令或是限价指令。这种情况发生的第一个迹象就是对于客户而言,等待一个成交报告的时间异乎寻常的长。如果你正期望着一个书面的成交凭证而又没有及时地收到回电,那么主动一点,去核查一下这个交易指令的情况。不要一直等下去直到市场收盘。到那个时候,场内经纪人或许已经离开了——直到第二天你才会得到问题的答复。
场内经纪人是很忙的人。在一整天的交易中,他们都有很多指令要去执行。他们偶尔也会犯错,并得为这种错误承担财务责任。如果场内经纪人遗漏了一笔交易,那么要么是他忘记执行,要么是当注意到这一指令的时候时间已经太晚了。这时,经纪人往往会尽快地执行指令,并将相关的任何资金损失贷记到客户账户。
经纪人或交易者:“我要找凭证编号为4-5-6的成交情况。”
场内书记员:“好的,关于什么的指令?”
经纪人或交易者:“这个指令是在99-05时,卖出两份6月份的中期国债合约。”
场内书记员:“好的。在这,我找到了。我将审核一下指令。”
场内书记员:“经纪人说他忘了这笔交易。你已经在99-03时卖出了两份6月份中期国债合约。经纪人将会以资金调整您的账户,金额为4个最小波动点位乘以2,也就是125美元。”
经纪人或交易者:“在99-03卖出两份合约,期待125美元。谢谢。”
在交易者账户中,这笔交易被记录为在99-03时卖出两份合约。在一两天之内,125美元的资金贷记也将显示在账户中。经纪人有义务来确定客户从场内书记员那里得到他的钱。如果遗漏的交易指令是止损指令的话,场内经纪人也会尽快执行交易,然后通过核查出售时间表以便决定资金调整的金额。
开放指令被当做了日间指令下达。除非有额外的规定,所有的交易指令都是日间指令。如果客户输入了一个止损指令,并希望止损指令在长于一天的时期内有效,那么这个指令必须被作为有效至撤销指令下达。如果经纪人获得了一个有效至撤销的指令,他必须以有效至撤销指令的形式输入到场内。如果两个步骤都没有发生,那么这个交易指令就很可能被假定为一种日间指令,在当天结束时成为一种死亡指令。
死亡指令指的是一个在交易时段没有成交的日间指令。这个交易指令不再生效,并从指令记录中剔除。死亡指令也可以与一份已过期合约中相关的任何交易指令有关。与过期合约有关的所有交易指令都被认为是死亡指令。
发现这种错误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所有交易时间内一直审核你的开放指令。同时,浏览所有你持有的敞口头寸并确定其有正确且相对应的开放止损指令和目标指令。
客户:“我要寻找指令编号为3-4-5的成交情况。”
交易台:“关于什么的指令?”
客户:“它是以止损价563卖出一份7月大豆的合约。”
交易台:“我们没有还在生效的这种交易指令。它是日间指令还是开放指令?”
客户:“我十分确定我将其作为开放指令发出了。”
交易台:“你是在哪天发出的交易指令?”
客户:“周一。”
交易台:“我们这里显示这个交易指令是作为日间指令下达的。”
客户:“我十分确定我说的是有效至撤销指令。”
交易台:“我们可以通过核查录音带来确认。现在我们需要处理这个问题。现在7月大豆合约在价格559交易。你现在希望卖出一份吗?”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交易台必须绝对地确认现在客户是否想卖出一份合约。客户必须给出一个答复。
客户说“是的”——因为市场现在正在初始的止损价之下进行交易,客户当然非常希望已经卖出这份合约了。如果客户说“是的”,经纪人将以市价卖出一份合约。既然交易已被执行,相关的交易损失就不会超过4美分(原始报价563减去559,其中559是实际成交价)。这种情况可能要让客户和交易台花费一些时间去核查录音带并以此来判定究竟是谁犯了错。
如果客户没有将交易指令明确表示为一种有效至撤销指令,那么就是客户的责任。他就要保持在559成交的状态。如果是交易台的责任——它下达了不正确的交易指令,那么客户会在559成交的同时通过现金调整至合理的成交价位(除非市场在那个时间里出现了迅速变动的状况,最有可能的价格会是563。在本例中,交易台会在查阅出售时间表后给客户提供一个合理的成交价)。
如果客户不想交易,那时他必须让头寸保持不变状态。客户是不可以在两天之后(此时7月份大豆在542上交易)再回来,说他想在563的价位上成交——无论当初是谁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录音记录显示交易台的确犯了错误,如果客户当时决定了他不想成交的话,那么他就不能在不久之后返回来并要求成交。
无论误会发生在什么时候,交易台和客户必须达成一个快速直接的协议以防止进一步损失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候会出现即便其止损指令并没有成交,但客户也可能不再追究交易台责任的情况,因为此时根据其长远的进一步考量,他不再想在那个价格上卖出大豆合约了。客户可能因害怕而决定退出,或是已计划改变出售价格了。不管出现哪种情况,一旦在那个时刻客户接受并同意,这一交易指令就无须再被执行,之后他就不再享有追索权了。
为了避免进一步损失,双方必须利用录音记录来确认任何一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