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 的基本面整体还是处于正常的话,“破发”带来的价值低估机会将很有实战操盘意义。
如图,股价的波动与每股发行价对比,你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其波动都处于每股发行价之下,也就是所谓的“破发”状态.但是有些优良品种,一旦恢复其正常走势,完全可能成为一只大牛股,如图,
本身的价值到底是多少姑且不论,但一个品种处于“破发”状态至少可以反映其交易价值已经是处于一种相对的熊市状态,交易的价值是完全有可能在接下来的波动中出现物极必反的波动机会。在 交易的价值被大大低估的情况下,只要该企业基本面没有太大的改变,那么,这种“破发”状态蕴涵的价值低估机会在我看来非常具有实战操作意义。
很多人回过头去看,或许都会觉得怎么会出现“破发”这种有点夸张的状态。事实上,在当时那个特定环境下,也就是阶段性熊市过程中,市场处于极度低迷的状态,所有负面的因素都被无限放大,别说“破发”,就是跌到几乎一文不值也不是没可能的(中国暂时不可能)。因此,一旦‘“破发”出现后,既是机会也是风险,机会是一旦该企业渡过难关未来将势必大幅回升(我要提醒投资者的是,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 的基本面整体还是处于优良的。这些股的“破发”与大盘的深度调整关系密切,股价大幅下跌是整个市场低迷的大环境造成的,井非公司本身存在问题,因为在大盘连连下挫的情况下,这些大盘股想要脱离大盘,逆风上行几乎是不可能的),风险则是该企业万一渡不过难关有可能带来更为恐怖的灾难。
中国证监会11月30日出台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不仅将对中国股市生态产生深远影响,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打新热”“炒新热”的历史可能也将有所改变。与此同时,大股东减持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冲击也将受到限制,发行改革对整个二级市场影响深远。
“打新”或不再稳赚不赔
IPO开闸后,仅创业板就将增一倍的新股供给
在A股历史上,每当股市上涨,申购新股成功往往都会成为像中彩票一样的难事。记者调查发现,2009年-2012年,中小板和创业板新股网上中签率大都在2%以下,“打新”热还催生了银行设立众多“打新”理财产品。
但多位市场人士表示,新出台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中关于市场化发行、审核机制方面的改变,“打新”或将结束稳赚不赔状态。
首先,市场化发行可能给市场带来更多股票供给,原先几千亿元资金盯着一两只股票的历史将被打破。鹏华基金机构投资部负责人表示,IPO开闸后,仅创业板就将大概增加一倍的新股供给。
截至目前,在沪深两市排队等待IPO上市发行的企业有760余家,其中已经通过证监会审核的就有80多家公司。证监会表示,新政策发布后,将按申请企业的排队顺序依次安排审核工作。预计完成760多家企业的审核工作,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
其次,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新发行机制下,监管部门将不判断企业盈利能力,在充分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由投资者自行判断企业价值和风险,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新政策规定,发行人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或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将自确认之日起即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并移交稽查部门查处。“除非是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已经明确具体地提示上述业绩下滑风险、或存在其他法定免责情形的,就不必担责,这让投资者有了更多自主判断的机会,而不是原先以为证监会审批通过的都是好公司。”仙童投资董事长兼总裁张晓君说。
别让“炒新”再酿悲剧
未来新股上市首日,因为炒作而停牌的可能性将更大
国内中小投资者喜欢“炒新”已不是秘密,新股上市首日往往遭到巨量资金的爆炒。
对此,意见中的多项新规定都对“炒新”作了针对性的规定,如促进发行人使用浅白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情况,加强风险揭示,让投资者明明白白投资;将促进公平合理定价,限制发行人定高价,防止投资者报高价,抑制上市后盲目炒作新股。
2009年10月,创业板正式开板,但在首批28家公司上市首日,却受到市场过度爆炒。记者统计发现,在这28家创业板公司中,目前仍有9家公司的股价,在上市首日过后再也没有超过当天炒作的高点,这意味着如果有投资者在2009年10月30日上市首日股价高点买入,到现在还未解套。
创业板开板4年多来,市场经历了多轮市场炒作,一家公司一个月股价翻番的事例不胜枚举。对此,市场人士表示,从新政策的规定看,证券交易所将进一步完善新股上市首日开盘价格形成机制,以及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建立以新股发行价为比较基准的上市首日停牌机制,加强对“炒新”行为的约束。“未来新股上市首日因为炒作而停牌的可能性会更大。”国泰君安证券研究员薛鹤翔认为。
给股东高管减持戴“紧箍咒”
要想减持公司的股票,股价是不能“破发”的
多位市场人士和专家学者表示,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中的一大亮点,是加强了对原先获益最大的几个责任主体的约束,这些政策给股市减了压,给大股东和中介机构增了压。原先让中小股民害怕的股东上市套现现象,将得到一定缓解。
新政策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和高管人员所持股票,要想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张晓君对记者说,这无异于给原先希望上市后套现的股东和高管上了“紧箍咒”,要想减持公司的股票,股价是万万不能“破发”的。
此前,曾经创造国内资本市场发行“奇迹”的海普瑞、华锐风电等公司,上市后公司股价便开始一路下跌,公司股东却在限售期满后一路减持。更有绿大地、万福生科等欺诈上市的企业,其股东居然也能从中获利。
对此,新政策规定,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在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公开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