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配售发行方式
所谓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是指发行人在公开发行新股时,允许一部分新股配售给法人的发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发行量和发行底价,通过向法人投资者询价,并根据法人投资者的预约申购情况确定最终发行价格,以同一价格向法人投资者配售和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其中法人包括了战略投资者和一般法人两类。根据规定,发行价格须由询价产生;
(1)发行量在8000万股以上的,对法人的配售比例原则上不应超过发行量的50%;
(2)发行量在20000万股以上的,可根据市场情况适当提高对法人配售的比例;
发行人选择战略投资者,主承销商负责确定一般法人投资者,每一发行人都要给予其战略投资者一个明确细化的定义,战略投资者原则上不超过2 家,并披露其与发行人间的关系。
网下询价配售发行主要有哪些步骤?
网下询价配售一般通过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登记结 算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其主要步骤为:
(1) 在初步询价阶段,投资者申报拟申购价格及申购量。
(2) 主承销商根据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有 效报价投资者及配售对象。
(3) 在申购阶段,有效报价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填写申购 单并按申购量全额划交申购款(采用累计投标方式定价的还需申报申购价格)。
(4) 会计师验资,主承销商配售股票。
(5)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 商配售结果进行新股认购款扣收和申购余款的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