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很多人都不知道,一支股票并不是一经上市就可以全部拿出来供股民购买的,银监会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这支股票能在市面上供买卖的数量,只有通过相关规定的评估,才可以全部上市买卖,正式成为全流通股票。那么全流通股票有哪些呢?股票全流通有着怎样的历史背景呢?我们一起来看。
全流通股票有哪些
一、全流通股票有哪些?
全流通股票是指公司在上市时,企业内部持有本公司原始的股票,上市后,原始股是不能进入一级市场进行买卖的,目的是稳定企业在股市中有一定的,稳定的市场价格。根据银监会评估来做出是否上市。如果同意上市,可分为一次,二次,多次分别上市,至公司将不再有原始股票,全部在市场上流通,允许市场买卖。
现在已经全流通的股票有很多很多,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只股票:华夏银行;神火股份;西山煤电;露天煤业;兰花科创;阳泉煤业;盘江股份;深圳能源;皖能电力;湖南发展;长源电力;华锦股份;国际实业;广汇能源。。。
二、股票全流通的历史背景
全流通是指承认中国股市特有的“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市场分裂状况下,本着尊重历史成因,公平合理地解决“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不平等的问题,解决“非流通股”的流通性质,从而达到中国股市全部是同股同权同价的流通股的问题。
我国股市成立时制度上比较特殊,一家 发行的股票中有很大一部分不能流通(即在交易所公开买卖),包括国家股,法人股等等,这就是所谓的“股权分置”或“全流通”问题。一般投资者购买的是可以流通的流通股。这就造成了很多问题。
比如大股东(一般都是非流通股)并不关心股价的高低,(反正不能卖),他们可以做一些对自己有利但对全体股东(公司)不利的事而不必担心股价会跌,比如转移利润、为他人贷款担保,有的大东股甚至将流通股东看作是“提款机”,把流通股东出的钱当成不要成本的“善款”。这极大的影响了股市的正常发展。
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大都很低,而流通股东的成本很高,比如以前的国企改制成股份公司时,按净资产折价为国家股,后来发行现流通股时则按几倍于净资产的价格发行,当时由于国家股不能流通,发行时也没有太多问题。现在如果都可以买卖了,对流通股东就很不公平,这就需要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支付一定的补偿来获取“流通权”,这就是所谓的支付“对价”。
通过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一经了解了全流通股票有哪些,以及股票全流通的历史背景。虽然说炒股玩的就是心跳,但是也蕴含了许多的技巧和知识,只有经常了解各种股票基本知识的人,才能在股市中有所收获。
新上市的股票
高管锁定股与限售股的区别是什么?
常年混迹股市的人都知道以前的 和现在的不太一样,那时候的股权有一部分是法人股。这些法人股和其他的股一样有相同的股权,但是相较来说成本和风险要低得多,但是不能和流通股一样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的分置改革,限售股也能自由买卖了。高管锁定股与限售股的区别是什么?今天就让小编带领大家一探究竟。
高管持有的锁定流通股:指该部分股份已经是可以流通的,但是由于高管出售股票是有限制的,每年不超过25%,因此其被锁定.这些股票可能是IPO前高管就有的,也可能是IPO因为股权激励或者二级市场买入形成的。
股份锁定期就是股票暂时不能卖出的时间段。具体就是:上市锁定期是指,为降低对二级市场的冲击或者为保护其他中小投资者的公平权利,对部分投资者采取的一定期限内限制其在证券市场转让其持有 股份的行为,限制的这段期限即为锁定期。
新上市的股票有锁定期, 其中:
1、机构网下申购配给的新股锁定期是3个月;
2、 高管持有的股票锁定期是12个月。
高管锁定股与限售股的区别
高管及相关持股变动的意思是:高管持股变动分为增持和减持两种,增持的话一般来讲,高管锁定股增加股民持股信心,相对减持的话,表面上给大家一种不看好公司后市的感觉。
高管,就是指公司管理层中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这里的经理、副经理,是指《公司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经理、副经理,在实际中,就是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副经理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这里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经理提请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财务负责人员。这里的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 必设的机构,负责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至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则是为了赋予公司自治的权利,允许公司自己选择管理方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但是,这些人员(职位)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文加以规定。
以前的 (特别是国企),有相当部分的法人股。这些法人股跟流通股同股同权,但成本极低(即股价波动风险全由流通股股东承担),唯一不便就是不能在公开市场自由买卖。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
股权分置改革前未流通股本在股改后获得流通权,并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不上市流通或在一定的时期内不完全上市流通的A股称为限售流通A股。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把以前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变成流通股,但为了减少大量的股份集中上市给股市带来冲击,所以对这部分股份上市时间有所限制。股权分置改革当天或新股上市当天算起:1年后可抛售5%2年后可抛售10%3年后可抛售全部部分 对抛售条件有另外规定:限售流通股上市是利空还是利好,是相对的:一方面,限售股可流通会增加市场的抛压,也就是利空;另一方面,为了能让抛售的价格高一些,限售股的相关利益方会想办法将股票价格做上去,这又变成了利好。折叠改革后后来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企业所有股份自由流通买卖。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 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所以,高管锁定股与限售股之间区别还是蛮大的。股市中情况复杂多变,股权的区别也很大,大家一定要对股权慎重看待,对股市的法律规定熟悉,不能被人蒙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