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是指兴业银行作为上海黄金交易所金融类会员,根据个人客户的委托,代理其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内进行实物黄金买卖、资金清算和实物交割等交易的行为。
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的代理方为兴业银行,被代理方是指在兴业银行业务开办网点(以下简称“黄金代理网点" )签署《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协议书》的自然人。
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的特点是“个人客户自主报价、撮合成交、实盘交易、实物交割、足额头寸买入、足额黄金卖出”。
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
1.交易品种 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相关规定,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的交易品种暂定为Au99.99、Aul00克。
2.报价方式 人民币元/克,人民币元后保留两位小数。
3.交易单位手,1手=100克。
4.最小委托买入单位 1手,最小委托卖出单位也为1手。
5.提取黄金Au99.99品种买入成交后,若需提取黄金,最小提货数量为1000克或其整数倍, Au100克最小提货数量为100克或其整数倍。
6.相应变动 可交易品种、交易单位和提货单位将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变动作相应变动。
7.交易时间个人实物黄金委托买卖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10:00~11:30(周一至周五)
13:30~15:30(周一至周五)
21:00~2:30(周一至周四)
8.提货申请时间 个人客户实物黄金提货申请时间。
(1)个人客户通过柜面发起提货申请的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9:00~12:00;13:00~18:00。
(2)个人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提货申请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全天24小时。
(3)如有变动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为准。
9.交易渠道 交易渠道包括柜面交易和个人网上银行自助交易。
兴业银行的优势
1.首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上海黄金交易所挂牌黄金交易品种的商业银行。
2.兴业银行的实物金报价为最真实的上海黄金交易所官方报价,不加任何点差。
3.与“纸黄金”等虚拟账户金交易不能提取实物黄金相比,兴业银行代理的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品种有实物黄金支撑,客户可以申请提取现货黄金,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还金于民”。
4.代理手续费保持同业较低水平。
办理黄金交易开户手续
1.客户在开户前须与兴业银行黄金代理网点签署代理协议书。
2.客户凭本人在兴业银行开立的黄金资金卡、身份证件原件到黄金代理网点填写一式两联的《兴业银行代理个人实物黄金买卖业务协议书》,申请开立黄金账户卡。
3.黄金代理网点代客户向上海黄金交易所申请客户编码并打印黄金账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