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中文名称为:上海黄金交易所,英文缩写为SGE。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履行《黄金交易所管理办法》规定职能,按照本章程组织黄金交易并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理事长为交易所法定代表人。交易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上海黄金交易所于2002年10月30日正式运行。交易所营业期限为50年。
上海黄金交易所机构性质和职能
交易所职能:①提供黄金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②制定并实施交易所的业务规则,规范交易行为;③设计交易合同;④组织、监督黄金交易、结算、交割和配送;⑤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控制市场风险;⑥保证交易合同的履行;⑦生成市场价格,发布市场信息;⑧监管会员交易业务,查处会员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行为;⑨监管指定交割仓库的黄金业务;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能。
交易所的业务范围:在指定场所组织黄金、白银、铂等贵金属的交易、结算、交割、配送以及信息、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
黄金交易所实行会员制组织形式,会员由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从事黄金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黄金、白银、钻等金属及其制品的生产、冶炼、加工、批发、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法人,并具有良好资信的单位组成。2002年10月开业初期,上海黄金交易所有会员108家,其中商业银行13家、产金单位24家、用金单位61家、冶炼单位8家、造币单位2家,会员分布在全国26个省、市。据初步统计,会员单位年产金量约占全国的3/4,用金量占8成,冶炼能力为全国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