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买卖实金时如何操作?
一、 买入实金交易
实金持有者向银行或金商出售黄金称为买人黄金业务,其黄金买人价由金商根据当天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并结合银行的收售情况确定。
当黄金持有者售出实金时,应先填写好“黄金买卖业务申请凭条”一式两联,与实金一同递交银行经办人员。
“黄金买卖业务申请凭条”上应填写投资者的姓名、银行买入黄金的规格、成色、数量、买入价等基本要素。
银行柜面经办人员接受客户递交的“黄金买卖业务申请凭条”及实金后,会当面拆包清点黄金件数,并与“黄金买卖业务申请凭条”上的各项内容核对,核对完毕应先唱数再称重量,称完重量应唱重量再鉴定成色。
如投资者售出的实金为银行的原装标金,则还应同时递交黄金成色证明磁卡与身份证。经电脑读卡,检测卡上显示的客户姓名、地址、黄金编号、成色、重量与客户出售的黄金相同,即可免鉴定成色、免检测重量,相应地银行则应减免黄金成色鉴定费用。如售出实金为非银行售出之黄金,经办人员则会按照规定的黄金成色鉴定操作步骤进行成色鉴定。
鉴定成色后再唱黄金成色。收妥后,由经办人员打印“黄金买卖成交报告单”一式五联,将成交单第一联与现金递交投资者。
二、 卖出实金交易
黄金投资者向银行或金商买入黄金称为黄金卖出业务。卖出实金时投资者应填写好“黄金买卖业务申请凭条”一式两联,与现金一同递交经办人员。“黄金买卖业务申请凭条”应具有投资者姓名、卖出黄金规格、成色、数量、卖出价等基本要素。
柜面经办人员接受了投资者递交的“黄金买卖业务申请凭条”及现金后,应当面清点现金,并与“黄金买卖业务申请凭条”上的各项内容核对,收妥后,打印“黄金买卖成交报告单”一式五联并配发黄金,在电脑中输入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以及黄金的成色、重量和编号等相关要素,生成一张黄金成色证明磁卡(每一条金一张卡),作为售出黄金证明。
经办人员将成交单第一联、黄金证明磁卡与黄金一并交与投资者。投资者拿到成交单、黄金与黄金证明磁卡后应注意核对黄金证明上的编码、成色、重量和标金铸造商是否与标金上的铸码、成色、重量和标金铸造商相一致,如有不符应及时提出并予以更换。
商业银行售出的黄金均应附有黄金证明的标金。
金币与标金的买卖程序与碎金买卖的程序相类似,只不过减少了成色的鉴定与重量的检测手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