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结算
期货结算是指交易所结算机构或结算公司对会员和对客户的交易盈亏进行计算,计算的结果作为收取交易保证金或追加保证金的依据。因此结算是指对期货交易市场的各个环节进行的清算,既包括了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同时也包含会员经纪公司对其代理客户进行的交易盈亏的计算,其计算结果将被记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中。
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实行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制度和风险准备金制度等。与期货市场的层次结构相适应,期货交易的结算也是分级、分层的。交易所只对会员结算,非会员单位和个人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会员结算。
在期货市场中,了结一笔期货交易的方式有对冲平仓、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三种,因此也有三种相应的结算方式。
对冲平仓是期货交易最主要的了结方式,结算结果的公式为:
①盈亏= (卖出价-买入价) x合约张数x合约单位-手续费
盈亏= (买入价-卖出价) x合约张数x合约单位-手续费
实物交割方式平仓了结的交易很少,这一做法确保了期货价格真实反映出所交易商品实际现货价格,从而为套期保值者参与期货交易提供了可能。结算的结果是:卖方将货物提单和销售发票通过交易所结算部门或结算公司交给买方,同时收取全部货款。
只有很少的期货合约到期时采取现金清算而不是实物交割。
期货交易所的期货结算机构有两种存在方式,即独立的结算所和交易所的结算部。独立于期货交易所的结算公司如伦敦结算所,它同时为伦敦的三家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结算;交易所内设的结算部门如日本、美国等国期货交易所,都设有自己的结算部门。中国目前采用的是交易所内设结算机构的形式。
独立的结算所在履约担保、控制和承担结算风险方面,独立于交易所之外,交易所内部结算机构则全部集中在交易所。独立的结算所一般由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交易所共同参股,相对于由交易所独自承担风险,风险比较分散。而期货交易所结算部门的作用主要有计算期货交易的盈亏、管理会员资金、控制市场风险以及监管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