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创新型企业上市 “双创”升级版对A股影响会超预期吗?
最近一段时期内,A股市场新经济独角兽企业的上市步伐有所放缓,而此前CDR新规的匆匆出炉,虽然给予了新经济独角兽企业相对宽松的政策空间与准入门槛,但考虑到市场环境的不稳定,部分原本计划回归A股上市的独角兽企业,也似乎等待着一个更好的时机。
不过,与A股市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最近一段时期内,新经济独角兽企业的上市节奏却保持稳定。从小米到美团,港股市场在短时间内先后迎来了两家巨无霸的独角兽企业,且以同股不同权的形式回归至港股市场,这也成为了近期回归港股市场上市企业的一大特色。
从小米到美团,再到BATJ,这些新经济独角兽企业实际上代表着新经济时代下的发展方向。然而,从近年来的情况分析,新经济独角兽企业多选择在港股市场乃至远赴海外市场上市,却甚少回归至A股市场完成上市的目标。究其原因,一方面在于以往A股市场过于注重盈利能力的审核,而与港股市场、美股市场相比,A股市场的准入门槛更高,排队等待时间更长;另一方面则在于A股市场的政策监管环境变化因素较大,而政策监管的态度有时候会看着市场环境的脸色,而当企业选择了A股市场作为回归上市的场所,却遭遇到政策监管乃至市场环境的收紧,恐怕还需要承受较大的时间成本,对于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的企业来说,甚至处于等不起的状态。
实际上,与港股市场、美股市场相比,A股市场新股不败的现象,往往更容易吸引企业的发行上市,而对于企业来说,也容易在A股市场中获得更高的估值溢价,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市值规模。不过,在核准制模式下,除非有IPO绿色通道的优惠条件,否则企业从申请受理,再到初审、发审,而后到拿到核准批文等流程,往往需要耗费很长的审核时间,这对于急需要用钱的新经济企业来说,也是很难熬过去的。
近日,《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出炉,在资本市场方面还是带来了不少亮眼的看点。
其中,有一个亮眼的看点是,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的治理结构。与此同时,仍强调了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等。此外,还会在社保费率、信贷政策支持等方面下功夫,以从多方面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而这系列举措甚至称得上“双创”的升级版。
实际上,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的治理结构。确实,在A股市场成立至今基本上采取同股同权的形式,而对于“同股不同权”的治理结构,在过去的日子里也似乎无法想象。从某种程度上分析,对于“同股不同权”的引入,或多或少受到了港股市场的启发,面对新经济独角兽企业乃至巨头企业的先后赴港上市,乃至远赴海外上市的情景,也从一定程度上倒逼A股市场实施制度性的改革,而“同股不同权”概念的提出,更是近年来罕见的制度性改革。
创新型企业,尤其是以生物医药、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代表的新兴企业,或多或少代表着未来新经济时代的发展方向。在此期间,对于拥有核心资源、核心优质企业的市场,往往更具有核心竞争力以及核心影响力。或许,在未来的时间内,这也是国际大舞台比拼的重要对象。
从迎合新经济时代的发展,支持“双创”的角度思考,支持创新型企业的上市还是一件颇具战略意义的事情。但是,对于资本市场而言,引导创新型企业上市的出发点是好的,但仍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考虑,提防部分浑水摸鱼的现象发生。
实际上,站在创新型企业的角度思考,其更倾向于回归A股市场上市,以获得更高的估值与市值溢价,同时也有利于自身核心技术与核心资源的保护。但,若让部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到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进行挂牌,恐怕它们的意愿与热情会大打折扣,而这类企业可能更倾向于港股市场乃至海外市场进行上市融资。
由此可见,对于创新型的企业,要想回归A股市场上市融资,仍需要有一定的门槛与标准,这也是维护A股 整体质量的有效保障。与此同时,既然要让国内投资者享受到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红利,就不宜以过高的估值、过高的市值回归,而过高的溢价回归上市,实际上投资者还是会成为接盘侠,而非企业发展红利的受益者。
此外,引导创新型企业的上市,难免会存在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在此期间,从本质上提升投资者的保护效果,大幅提升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无疑颇显关键,这同时也是必要的配套举措。或许,对于投资者来说,需要获得有保障的投资安全感以及可预期的投资回报率,而不是简单为资本市场的发展壮大做贡献。
退一步来说,假如配套工作准备充分,而后让投资者享受到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红利期,那么这对A股市场的影响也会是超预期的。